我市普通高中的录取于昨天开始,各高中今年录取统招生、分配生、择校生、分校生时有啥要求?记者昨天从中招录取现场了解到,市教育局出台有关今年普通高中的录取政策。
成绩相同按综合素质录取
今年中招录取依据学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报考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须达到B经以上(含B级),报考其他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
普通高中统招生的录取按照报考志愿和中招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先A后B录取。
分配生录取成绩不设下限
今年,我市部分高中继续招收分配生,分配生数量不低于该校正录生计划的45%。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根据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且符合分配生条件的学生,按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据了解,市区分配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006年小学毕业初中划片分配进入指定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改制、民办初中经市教育局统一招生,并于2006年秋季进行初一学籍备案的住宿班应届毕业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为B级以上(含B级)。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各高中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50分录取分配生,否则将收回分配生指标。今年,为了支持薄弱学校发展,市教育局规定,各高中按照分配给各初中分配生指标进行录取,不设最低分数线,不收回分配生指标。
择校生严格“三限”标准
在完成统招生和分配生录取后,各高中按照报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择校生的录取必须严格遵守“三限”政策(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其中择校费收费标准为: 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三年最高1.8万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三年最高1.2万元、一般高中每生三年最高7000元,各学校不得擅自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