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徐州市中考志愿填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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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徐州市教育局 2009-7-12 13:23:35 |
徐州市2009年志愿填报工作安排
(一)提前批次录取学校。 1.五年制高职校(高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与五年制高职互不兼报)。 2.徐州一中、五中面向县区的招生(互不兼报)。 (二)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本批次学校间互不兼报)。 徐州市区:徐州一中、徐州三中、徐州三十六中、侯集中学、徐高中。 六县(市)及贾汪区: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 (三)第二批次录取学校 1.面向本地区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2.中等职业类学校。 (四)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填报时间(在校应届毕业生)为5月19日-21日。5月22日-24日各初中学校采集考生志愿信息,5月26日前各学校将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汇总后的考生志愿信息(电子、纸质材料)分别报送属地招办。5月30日前,各县(市)及贾汪区招办将考生志愿信息汇总审核后报市招办备案。 2.热点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和择校生志愿作为同一志愿填报,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作为独立志愿填报。 3.市区往届生不得填报徐州一中、徐州三中、徐高中、徐州三十六中、侯集中学志愿。 4.徐州市区户籍在县(市)及贾汪区借读需回市区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参加市区统一组织的报名、填报志愿和学业考试及考查。凡已在借读的县(市)及贾汪区参加报名、体育测试、信息技术考查及英语口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原《准考证》、户口本、学籍证明等材料,分别到市教育局基教处、招办、体卫处、会考办和教研室办理相关成绩审核确认、重新报名、上交原县(市、区)发放的《准考证》、领取市区《准考证》和填报志愿等有关手续。 5.各县(市)及贾汪区教育行政部门、招办和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把好报名和填报志愿资格审查关,落实具体负责人,确保考生志愿填报及志愿信息录入准确无误。 6.报考志愿一经填报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表中招生学校的“代码”与学校名称必须对应一致,若有误差,投档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7.填报志愿是考生的合法权利,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不得强迫考生填报指定学校,不得采取同考生及家长签定“合同”等方式误导或阻止考生填报指定学校的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干扰学生考前复习和考试。因故无法正常填报志愿的考生,可于5月30日直接向报名所在地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在属地招办重新填报志愿。 8.填报志愿是考生慎重选择学校的意志体现。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有风险意识,要在了解志愿表设置的含义、招生有关政策、具体录取程序和办法的基础上,根据本人意愿慎重填报志愿。按报考志愿顺序已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未填报前一批次志愿或填报前一批次志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批次志愿的投档和录取。如出现因考生填报志愿失误而造成落榜,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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