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大连市内重点高中、省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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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自:大连招生办 2009-5-12 14: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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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大连市内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 指标分配办法及其工作原则
一、大连市内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的指标分配 1、市教育局依据市内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性高中,下同)公费生招生计划数和市内四区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将各重点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的指标分到市内各区。具体办法如下: 某区分得某重 A = ——— × 某重点高中公费计划60% 点高中指标数 B C 某校分得指标数 = ———×重点高中公费计划60% B A —— 某区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 B —— 四区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 C —— 某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 计算结果呈小数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调整成整数。 2、各区要将分得的每一所重点高中的指标生数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平均分配到各个初中。“电脑派位”工作程序为: ①宣布本区分得的各个重点高中的指标生数; ②宣布各个初中分配到的重点高中指标生数; ③抽签确定各重点高中的派位顺序; ④以初中为单位,将其分得的指标数平均分配到各个重点高中; ⑤将各初中上述操作后剩余的余数进行“电脑派位”,把各重点高中的指标到校名额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 ⑥现场宣布派位结果以及各个初中分得的各个重点高中指标生数。 二、工作原则及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生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操作程序,保证招生政策、办法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实行阳光招生。 2、向考生及家长公布以下信息:重点高中的招生计划以及指标分配数;各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以及分得的指标生数;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生数。 3、指标到校分配进行电脑派位时,各区教育局必须邀请各个初中学校的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高中学校代表以及监察部门、公证人员监督操作的全过程。操作人员要从参会的代表中随机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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