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2008中考对烈士子女等实行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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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莆田市教育局 2008-6-20 8:54:05 |
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着力解决军队转业干部、部队子女就学的问题,我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对烈士子女等实行降分录取。其中,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招生时降20分录取;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现役军人子女,报普通高中时降10分录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表格如《莆田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降分录取”考生登记表》可在莆田教育信息网招考信息栏里下载。 (中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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