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次(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及第四批次中的普通高中投档原则是:分段投档,段内志愿优先。
■各学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同分数考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
■第二批次(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未完成的计划,在该批次结束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公布,并开通网上补填志愿系统征集志愿,在下一批次录取之前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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