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我市3.9万名初中毕业生分别在全市设立的67个考点步入考场,参加为期3天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录取考试,记者随市巡考组一行分别在各考场看到,各考场秩序井然。
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认真实施以维护公平公正为核心的招生“阳光工程”,市招委、市教育局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志愿填报,强化招生录取管理,严格新生资格审查,严肃招生录取纪律,确保2009年我市高中招生公平公正。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共分5批次进行,录取时间按批次为6月26日至9月15日前,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所有中职计划新生由市招办组织录取,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高职专科新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录取,其余学校新生由各区市县组织录取。
市直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区市县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本区市县域考生,民办普通高中可跨区域招生,中职类学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严格择校生“三限”招生政策;普通高中按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择校生的顺序进行;严格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严禁重复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分数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据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介绍,为增加招生录取透明度,所有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将在“广安教育网”上予以公布,各学校也必须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本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名单,以接受社会监督。统招部分的通知书由招生专门机构审核后由录取学校负责发至每位考生,择校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发送。(记者 秦郑敏 杜修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