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视窗4月24日消息:
依据青岛市教育局排定的中考进程,今日起进入2009年初中直升生和指标生名单和材料公示阶段。
指标生是指青岛1中、2中、9中、58中4所学校普通班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0%,分别均衡分配给市内四区所有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按规定的条件推荐。指标生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所报考第一志愿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线下20分以内,且会考科目成绩达到一批次高中学校录取要求的,作为计划内录取。直升生由初中学校分别向4所高中学校推荐,推荐总数不超过本校符合条件的九年级学生总数的4.5%。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属计划内招生。青岛2中、58中各招收直升生100人,青岛1中、9中各招收直升生50人。
名额分配按比例
据悉,今年指标生、直升生名额分配及报名办法与2008年保持一致,市教育局按4所高中的招生计划,分学校、按比例分别计算出市内四区和局属初中学校应推荐到4所高中指标生、直升生的总人数。市内四区教体局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各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情况,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应推荐的指标生、直升生的人数。市教育局要求市内四区教体局要平均向各初中学校分配人数,不得突破正常分配比例而向个别初中学校倾斜。各初中学校根据初中学生三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初中学校要将推荐评选办法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推荐名单要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学校推荐评选办法、被推荐学生名单以及学生相关标志性成果等材料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3天。各初中学校要吸收家长参与评选过程,接受家长的监督。
学校不能兼报
根据政策要求,被推选的学生只能报同一所学校的直升生和指标生,不能兼报其他学校。直升生必须参加志愿高中学校的考录,不参加直升考录的,视为同时放弃直升生和指标生两种资格,各初中学校亦不得再进行递补。没有直升录取的学生,若第一志愿仍报考该高中学校,继续享受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待遇;第一志愿报考别的学校,则视为放弃指标生待遇。5月12日至14日4所普通高中公示各自直升录取学生名单,22日为各初中学校将指标生登记表发放给学生用于到高中报名,23日、24日为指标生报名时间。
(本报记者 刘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