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2009年中考组考已顺利结束,阅卷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录取工作即将拉开帷幕。今年中考于3月28日—30日开始报名, 6月13日—14日进行考试,全市共设51个考点、966个考场,有28238名考生参加考试。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政治和体育加试,总分值为760分。今年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总招生数为5028 人,其中指令性计划3611人,择校生1417人。民办普通高中总招生数1200人。
高中招生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又逢甲型H1N1流感肆虐,给招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市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确保今年高中招生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招生考试准备工作
为做好今年的高中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区高中招生秩序,市教育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招生政策,连续出台《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衢州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衢州市2009年体育中考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教基〔2009〕15号),衢州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衢市教综〔2009〕54号)及《衢州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市教综〔2009〕71号)等文件。
6月11日,市教育局召开中考工作会议,市教育局局长姚宏昌就中考组考工作、防控甲型H1N1流感等工作进行了部署。6月18日,市教育局再次召开会议,姚宏昌局长就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招生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二、加大宣传,努力推进高中招生政策透明化
为让老百姓全面、多角度地了解中考政策,市教育局加大了宣传力度:一是参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5月12日中午,市教育局和柯城区教体局共同参与了市纪委、市纠风办和市广电总台联合举办的“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市教育局副局长吕汶介绍了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并与广大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回答了听众的提问。二是召开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6月3日,市政府新闻办、市教育局首次联合在衢州日报社召开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答记者问。吕汶副局长就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安排、录取形式、加分政策、收费标准等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三是通过媒体发布消息。自招生工作开展以来,分别在电视台、电台、日报、晚报、广电报、衢州教育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招生相关信息。
三、多措并举,积极稳妥做好组考、阅卷工作
为平安、顺利地做好中考组考工作,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全面抓好考点治安和环境;二是结合防控甲型H1N1流感,全力做好考生的安全工作;三是加强考务、监考教师的培训教育;四是积极抓好考风考纪工作。
目前,中考阅卷工作正在进行,市教育局认真组织专家人员按相关程序进行阅卷。阅卷工作按照科学、公正、准确、规范、安全要求进行,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严格执行评分标准;评卷宽严一致,始终如一;实行集体讨论裁决;严格执行评卷复查制度。把评卷差错率控制在3‰以内。
通过评审人员紧张有序的工作,预计6月20日下午5时,在衢州教育网上公布考生成绩。
四、改革创新,凸显高中招生政策亮点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继续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衢州基础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力求保持招生政策的相对连续性和稳定性,统筹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并结合衢州实际,努力体现改革创新。主要体现在:
一是招生指标体现对农村初中的扶持力度。市教育局要求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三中、衢州高级中学、龙游中学、江山中学、常山一中、开化中学等省重点中学都要拿出60%(去年为50%)的指令性计划指标,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初中毕业生数和办学水平等因素分解到各初中学校,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各地计划内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其中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三中和衢州高级中学面向市区的指令性招生计划(减去经审定同意录取的免试生)的60%的指标分配工作,分配名额依据应届毕业生人数和向农村初中倾斜等原则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实行分校录取。分配录取生录取线控制在招生学校正取生最低控制分数线25分以内(去年是20分),未完成的分配录取指标转为统招计划。享受指标分配生政策的对象必须为符合学业考试报名条件且在该校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遏制择校热。
二是中考加分政策更加规范。一是加分项目从严控制,只减不增,事先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分分值全省统一,最高为20分;三是加分情况要在学生所在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网上公示。按照国家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浙部队干部随军随调配偶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62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要求,只保留了身份类加分和表彰奖励加分。
三是完善收费政策,严禁借读、挂读。日前,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和“择校费必须一次性收取”的规定。从2009年秋季新生入学起,对一次性收取的择校费标准高于3万元的,一律降低到3万元以内;低于3万元的不得提高。各地公办学校不得变相通过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到公办学校就读,也不得以挂读等名义招收计划以外的学生,并收取挂读费等费用。
四是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市教育局专门成立“衢州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督查小组”,成员由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主要督查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情况;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高中招生批次录取情况;是否按考生志愿录取情况。对经查实在招生过程中有各种违规行为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