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学校、有关考生及家长:
我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7年3月27日至4月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初中一、二年级在校生,高中段(含普高、职高、综合高中、中专、技校)在校生、毕业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及地点:
1.县内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报考的,由学校通过学籍系统集体报名。
2. 松阳籍历届生和回我县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外市(含外省)初中应届毕业生,须持初中毕业证书或本人《学生基本信息》表(省内学生由学籍系统打印)和户籍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招考办报名。
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外省籍在我县务工人员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我县学业考试报考,并参加我县高中录取:
1.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县有合法稳定职业;
2.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随迁子女在本县连续就学一年及以上(注册有我县学籍)。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及审核工作由县教育局招考办负责。
三、报名确认手续:
(一)交验以下证件:
1、松阳籍历届生和回我县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外市(含外省)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持初中毕业证书或本人《学生基本信息》表(省内学生由学籍系统打印)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2、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报考的考生,报名时须持有关证明材料。
3、符合优惠加分条件考生的有关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
(二)考生报名确认时缴纳报考费,并进行数码摄像。
(三)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应及时打印考生信息确认单,考生及家长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未办理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松阳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