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9]7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9]35号)规定,经笔试,有18人可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 2009年7月16日下午2:00
面试地点:湖南省统计局4楼会议室(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六办公楼4楼)。
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毕业证》三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毕业证书的,可由学校开具学历证明),于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不参加面试或迟到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联系电话:0731-82213074 82214350
湖南省统计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