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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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9-7-22 16:50:25 |
为切实做好2009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为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二)报名时间安排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09年7月24日09∶00~7月29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2009年7月24日09∶00~7月30日16∶00。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重新登陆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时间 2009年7月24日09∶00~7月31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通过各银行的银联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 (三)补报名安排 网上确认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录报名系统补报其它职位。补报名的时间为:8月1日09∶00~16∶00。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的时间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于2009年8月22日~28日登陆到江苏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五)注意事项 1.考生登陆报名网站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标准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字母为小写),大小为20Kb以下。 2.此次报名使用各银行的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结束后,于2009年8月31日到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相关人事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提供的材料,并于9月1日将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 4.报名期间,考生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审查后,经考生申请,可更改三类报名信息:考试地点、姓名中的错别字(生僻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考生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更改信息处理办法:第一,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同音、形似字等)应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证为准,只有身份证号一致时才能改;第二,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数字,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各地可以更改;第三,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可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下载)。信息修改方法与程序请参见《网上报名须知》。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类) 下午 14∶00~16∶30《申论》(A、B类) 公共科目考试按培养学历层次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A)两科;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和《申论》(B)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申论》为主观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教育入学考试的时间为2009年8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30《文化综合》 《民 法 学》 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教育入学考试考务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 (二)考点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南京、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和宿迁市设置考点,考生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笔试考区参加笔试,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试卷交接与保管 试卷须由专人押送,接送试卷时不得少于2名押运人员(各市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备案的指定人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陪同下)。试卷交接必须有三方人员到场:试卷交方、试卷接方及监督方(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试卷交接双方均不得少于2人。在交接中,如发现试卷种类、数量有误,包装、密封破损或更换过密封签,应立即逐级上报,同时做好记录,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试卷交接以后,三方都必须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建立健全试卷的保管分发制度。试卷接收后应立即存入保密室。保密室须有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并有报警、监控装置。试卷存放期间,存放现场应有2人以上,实施24小时不间断值班。从考区到考点的试卷运送途中,要确保运送车辆安全、试卷安全。 (四)监考及巡考工作 各市要高度重视考试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监考人员务必要加强考场管理,严格按照《笔试时间安排、操作步骤及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特别要认真核对考场签到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场签到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如实填写试卷袋上考场记录的有关内容和答题卡上需要监考人员填涂的有关内容。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答题卡,准确无误后,按规定装订密封。 此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成绩通知 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可于2009年9月中旬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查询。手机短信息查询和168信息台届时也将同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四、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有关规定,此次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的收费按98元/人的标准向考生收取,教育入学考试笔试费用46元,合计笔试费用为144元。 五、教材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网上公布。 二○○九年七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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