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
知》(栗府发[2007]23号)精神,上栗县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1、200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
2、招聘岗位及人数分配
小学教师20名:英语8名、语文6名、数学6名;
初中教师40名: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物理5名、化学5名。
三、招聘对象
具备上栗县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到过党纪、政纪以上处分。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报考小学教师,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除外)。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未治愈的结核病、支气管扩张病、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各种肾病等疾病,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详情请连接:http://www.slrs.gov.cn/News_View.asp?NewsId=473
5、年龄: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本县常住户口(2008年12月31日以前户口在上栗县内的和因升学从本县迁出的)。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