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涪城区人事局
2009年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公告
为加强涪城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适应涪城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选调(聘)部分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初选、考核、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聘)名额:选调公务员7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共计25名。
(二)选调对象
公务员选调对象:在涪城区外、全省范围内(地震极重灾区公务员除外)的党政机关工作满一年以上,在编在岗,并已参加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登记且试用期已满的国家公务员。
事业人员选聘对象:在涪城区外、全省范围内(地震极重灾区事业人员除外)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在编在岗且见习期已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人员)。
(三)政治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理论政策水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勤于学习,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分析和认识问题。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在工作中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踏实肯干。
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4.具有所报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选调(聘)单位、职务、名额、年龄、学历及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25日至2009年6月15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选调公务员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地址:绵阳市文庙街8号,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510室,联系电话:0816-2263419)。
选聘事业人员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股(地址:绵阳市文庙街8号,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501室,联系电话:0816-2266697)。
(三)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代为报名者还须出具代报人身份证及报名者委托书):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者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所报岗位及专业);
5、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明材料:报名选调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名选聘事业人员的须提供能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如《年度考核表》、《工资审批表》等。
7、如获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须提供奖励原件及复印件。
四、选调(聘)方式及内容
选调(聘)工作采取初审、初选、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初审:由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选对象。进入初选人员由人事部门负责通知。
(二)初选: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初选,并择优确定考核人选。初选形式待报名结束后确定。
(三)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对象的能力及综合表现确定是否合格。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自理。
六、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事局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宜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咨询电话:0816-2263419(区人事局)
监督电话:0816-2227764(区监察局)
八、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2009年选调公务员需求计划表》
2、《绵阳市涪城区2009年选聘事业人员需求计划表》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涪城区人事局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