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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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济宁医学院 2009-5-9 10:59:30 |
济宁医学院建于1952年,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现有济宁和日照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200亩。馆藏图书总量为150余万册。拥有102个实践教学基地,其中附属医院10所。现有14个教学院部系,开设20多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000人。学校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0多个各级各类研究(所)机构。学校主办的全国性核心期刊——《中华行为医学科学与脑科学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招聘的岗位、数量、专业及学历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 2、具备所从事专业岗位要求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4、身心健康。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方案经省人事厅审查备案后,通过山东省人事信息网、济宁医学院校园网及有关招聘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应聘者均应向我校人力资源处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在校期间的主要成绩和表现、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职称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至2009年5月28日。 (三)资格审查。学校将组织有关学科(专业)负责人和教授组成审查小组,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方向、科研水平等条件进行审查筛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及时通知。 (四)笔试、面试。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按照省人事厅有关规定,对具备博士学位人员,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英语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我院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初级岗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比例为1:3。面试人选确定后,将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面试具体安排。面试测试由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同行专家组组成考察组,根据专业性质不同,采取试讲、问题解答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60分,问题解答40分),以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专业理论知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级岗位人员直接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考试考核整个过程将有纪委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招聘考试整个过程将有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六)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经省人事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建设南路45号 邮 编:272013 联系电话:0537—2203910 E—mail:jnmc_rsc@126.com 联 系 人:张老师 附件:济宁医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济宁医学院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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