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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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山东省人事厅 2009-8-14 16:58:31 |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是我省唯一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国有公办普通高校。 学院位于济南市章丘大学城,现有播音主持系、影视艺术系、信息工程系三系,开设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有线电视工程等10余个专业。 为保证教学需要,优化教师结构,开展特色体育教学,促进学院发展,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09年公开招聘1名特殊专长体育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009年度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由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考核体检等工作。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额及条件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聘具有乒乓球特殊专长体育教师1名。 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在全国性乒乓球比赛中获得前6名的成绩;具有乒乓球国家运动健将称号和在高水平专业乒乓球运动队执教的经历。 (2)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运动训练专业。 (3)年龄在40岁(1969年8月1 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 应聘者登陆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网站(www.sdcmc.net)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于9月1日前连同个人简历一份寄至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大学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250200),或发电子邮件至sdcmrsc@163.com。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处与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面试事宜。 2、资格复审与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者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具有特殊专长人员,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面试以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综合能力等。每个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面试时间安排在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4、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事厅审批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招聘公告由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宋明刚 刘国华 联系电话:83718938 85036231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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