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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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福建省教育厅 2009-7-9 7:19:35 |
霞浦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闽政文〔2008〕344号、闽政文〔2009〕3号、闽教人〔2009〕32号和闽教人〔2009〕4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采用公开考试的方法,择优招聘40名小学教师到我县农村小学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学科和计划数(40名) 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英语10名;小学信息技术6名;小学音乐6名;小学美术6名;小学体育6名。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93—8831636) 2、每个报考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学科,所报考的学科要与所学专业一致(初等教育专业可按修业方向选报相关学科)。 四、考试办法 1、笔试内容和组织工作统一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笔试后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并在面试前确定面试合格线。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在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办法采取说课和回答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届时由应聘对象抽取相应学科的课题(说课教材范围待定)撰写说课稿(时间60分钟),进行说课(时间10分钟),说课成绩为100分(说课稿不计分)。同一学科最后一个招聘岗位若出现同分时进行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入选对象。 2、考试总分计分办法。考试总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保持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同时出现并列的,进行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考核聘用办法 1、体检: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数,按应聘者考试成绩总分(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合格的拟聘对象,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安排任教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 4、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霞浦县教育局 二OO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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