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方案
为推进我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事厅《关于统一组织我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49号)精神,我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4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名额
招聘
岗位 招聘计划 专 业 教师资格 有关专业要求
福安市教育局下属农村小学 2 小学语文 具有小学及以上
教师资格 汉语言文学、小学(初等)教育专业
2 小学数学 具有小学及以上
教师资格 数学、小学(初等)教育
专业
12 英 语 具有小学及以上
教师资格 英语、初等(小学)教育(英语方向)专业
10 信息技术 具有小学及以上
教师资格 计算机类、初等(小学)教育(计算机方向、信息技术方向)专业
10 音 乐 具有幼教及以上
教师资格 音乐、艺术教育(音乐方向)、学前教育专业
4 美 术 具有小学及以上
教师资格 美术专业
2 体 育 具有小学及以上
教师资格 体育专业
福安市特教学校 1 特教
英语 具有特教教师资格 特殊教育专业
1 特教
律动 具有特教教师资格 特殊教育专业
1 特教
美术 具有特教教师资格 特殊教育专业
合计 45
小学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2名、信息技术教育10名、音乐10名、美术4名、体育2名、特教英语1名、特教律动1名、特教美术1名。详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安心农村小学教学工作,身体健康。
(2)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三、招聘方法
1、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笔试: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笔试。
4、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上合格线后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并在面试前确定面试合格线。具体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办法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3-6381271
福安市教育局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