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
关于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
(面向高校毕业生)的通知
2009年厦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已基本结束,但一些学校的部分职位未能招满。为保证新学年的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经报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进行补录。现将补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招聘的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并参加2009年6月13日市教育局组织的招聘考试笔试合格的应聘者。
二、本次补录报名按各区和直属学校分片,符合补录报名条件的应聘者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学科岗位(非厦门生源只能报高中岗位)。已被应聘学校考核合格拟录用的不能再报名。
三、根据报名情况,按报名数与招聘学校需求的岗位职数3:1比例(最低按2:1确定),按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推荐进入面试考核。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本次补录面试考核工作,不再进行区教育局和学校考核。
四、面试考核采用课堂教学测试(片断教学)等方式。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当场亮分。
计算机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40%计入面试考核成绩,课堂教学测试成绩以60%计入面试考核成绩。
五、以市教育局组织的补录面试考核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用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本人所报名的片区内选择学校。
六、体检公示等程序按《2009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规定办理。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七、报名地点: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同安路5号市教育局一楼大厅报名。
八、报名结束后,进入考核的名单将在教育网上公布。
九、补录面试考核地点:厦门实验小学;
时间:2009年8月18日。
十、补充招聘的相关学校和学科、职数见附件。
中学补录职数.xls;
小学补录职数.xls
二00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