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厦门市部分事业单位2009年秋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
统一考试专业(学科)分类指导目录
一、法学类:主要相关专业包括: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法律(事务)、国际法、刑事司法、劳动改造法、律师、涉外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
二、电气电力类:主要相关专业包括:电力(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电力工程与管理、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三、能源动力类:主要相关专业包括:热能动力工程、能源工程、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专业、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物理、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风能与动力工程、核技术、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
四、机械轻工食品类:主要相关专业包括:机械制造、机械自动化、包装工程、纺织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工艺专业。
五、文秘类:主要相关专业包括:秘书(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现代秘书、司法文秘(秘书)等各类专业文秘(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