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新闻网5月31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5月31日,江西省2009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动员部署大会在南昌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江西省在21个国贫县乡村乡镇(不含县城)初中和中心学校设立2100个“特岗计划”教师岗位,其中农村初中1303个,农村小学797个;2100个“特岗计划”教师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央财政对这些岗位设立专项资金。
范围涵盖21个县
“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我省21个国贫县乡村乡镇(不含县城)初中和中心学校。具体设岗县为:修水县(20名)、莲花县(80名)、赣县(140名)、上犹县(120名)、安远县(150名)、宁都县(50名)、于都县(50名)、兴国县(130名)、会昌县(150名)、寻乌县(64名)、余干县(260名)、鄱阳县(550名)、横峰县(106名)、上饶县(50名)、吉安县(20名)、遂川县(48名)、万安县(16名)、井冈山市(3名)、永新县(15名)、乐安县(50名)、广昌县(28名)。
6月1日开始报名
6月1日至10日,高校动员组织本校应届、往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按报名学生志愿审核资格,进行推荐。外省符合条件毕业生报名,由省就业办在网上受理。6月中旬,将召开专场供需见面招聘大会,高校学生与县(市)对接,双向选择、择优聘用,不足补聘,聘满为止。6月底、7月初,组织首批签约毕业生赴设岗县报到。9月1日前后,按计划聘用的特岗教师上岗任教。
在赣高校就读和省外江西籍学生均可报名
特岗计划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以江西省辖区内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及省外同类高校江西籍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为主,兼顾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成绩合格证。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育实践经验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
本县生源毕业生优先推荐、聘用
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聘用。符合条件的本县生源毕业生,回原籍所在县农村学校任教,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聘用。“特岗计划”设岗县要为特岗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其他必要的生活条件。
“特岗计划”教师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计划”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计划”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期满合格者将被优先聘用为市、县镇教师
“特岗计划”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并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审核,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对不愿留任重新自主择业的,市、县有关部门应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和帮助。今后凡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时,要优先聘用聘期已满、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
“特岗计划”教师工资可提前定级 无试用期
据悉,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聘用。符合条件的本县生源毕业生,回原籍所在县农村学校任教,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聘用。“特岗计划”教师工资可提前定级,不实行试用期。
中央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8960元工资
“特岗计划”教师实行“定县、定校、定岗”三定办法。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还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每年18960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出18960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江西省还要求,“特岗计划”教师要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各项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纳入本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