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陇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陕教师〔2009〕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办法。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到我县农村中小学任教,解决我县师资总量不足和年龄、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省级教育强县创建步伐,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2009年拟招聘特岗教师80名。(具体职位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高等师范院和其他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优先)。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招聘职位与所学专业一致。
(五)同等条件下,陇县籍学生优先,以宝鸡地区学生为主。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原则上本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山区初级中学任教、专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山区小学任教,可根据乡镇需要在本辖区学校间交流。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特岗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陇县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附表2),负责对“特岗计划”组织实施的领导,办公室设在陇县教育局。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二)自愿报名。市“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县需求,委托我县接受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现场报名,填报服务志愿,报名时间截止7月5日。
(三)资格审查。7月4日至7月5日,陇县“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开招聘。7月10日至25日,通过测试、面试确定录用对象。
①县“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初审资格者进行专业水平测试。
②县“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职位按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以3:1的比例进行面试。
③县“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面试对象进行“微型课”课堂能力测试。
④县“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学业水平测试、面试、“微型课”课堂能力测试成绩4:2:4进行折合,由高到低排序录用。
(五)集中培训。7月20日至8月5日,陇县教育局对招聘人员集中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
(六)签订合同。7月20日至8月10日,陇县人民政府 “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其参加培训情况,与录取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09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同时将聘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加盖“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章)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备案。8月10日至18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同时将“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省级四部门。8月底前,省教育厅下发聘用《合同书》,并将招聘结果报教育部、财政部,作为中央和省级财政核拨2009年特岗教师工资的依据。
(七)上岗任教。8月中下旬,被招聘的特岗教师到陇县人事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报到,持介绍信在陇县教育局注册,由陇县教育局安排到山区乡镇学校上岗任教。
六、政策与保障
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进行,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必须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
中央“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之前,县政府应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同时要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七、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期间,由县教育局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并将考核情况报省教育厅。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经屡次劝解不改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八、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特设岗位受聘人员服务期满后,县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和个人表现,及时做好他们的接转和留用工作,同时鼓励他们自主择业。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当地农村教育的,根据空编、空岗和考核情况,择优正式聘用,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2009年7月4—5日在陇县西大街小学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持毕业证(应届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三张。
十、招聘全过程邀请市教育局、市人事局指导督察。
附表1:陇县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职位表
附表2:陇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陇县教育局 陇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陇县财政局 陇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陇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美术 |
音乐 |
体育 |
艺术 |
信息 技术 |
农村 |
小学 |
50 |
|
10 |
10 |
16 |
|
|
|
|
|
3 |
3 |
5 |
2 |
1 |
初中 |
30 |
2 |
2 |
3 |
3 |
3 |
3 |
7 |
1 |
1 |
1 |
1 |
2 |
|
1 |
合计 |
80 |
2 |
12 |
13 |
19 |
3 |
3 |
7 |
1 |
1 |
4 |
4 |
7 |
2 |
2 |
附件2:
陇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千军 县委副书记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万庆 县委常委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葛管社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岁虎 县教育局局长
苏惠民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闫新汶 县财政局局长
王海元 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建茂 县监察局局长
办公室工作人员:人劳局 5人、教育局5人、监察局5人、编委办1人、财政局1人。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张岁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特岗计划”业务联系人及电话:谢宏计 0917-460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