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09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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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09-6-16 19:23:45 |
报 名 流 程 一、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到云南人才市场二楼交流大厅咨询处咨询有关招录细节,或购买《招考简章》,具体了解招考岗位信息,之后直接到要报考的单位所在州(市)人民检察院设立的报名摊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没有在网上下载和填写《云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考生可在现场领取并填写(一式两份)后交报名点进行初核。 二、考生持经过审查的《云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省人民检察院设立的摊位进行审核,最后到省委组织部设立的摊位进行复核。 三、考生经各级单位审核同意后,将一份《云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回所报考的人民检察院设立的摊位,然后持该表到“报名信息卡购买处”购买考试报名信息卡及报考手册,按要求进行填涂,填涂完毕后持《考试报名登记表》和《考试报名信息卡》办理以下手续: 1、到交费处交报名费、考务费(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100元); 2、凭“收款收据”到 “报名表审核及准考证办理处”交回《云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考试报名信息卡》(其中,《考试报名登记表》后附一张小一寸免冠相片及相关证件、证明和证书复印件); 3、提交以上材料经审核后领取“准考证领取凭证”。 四、报考免考岗位的考生,直接到所要报考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州(市)人民检察院设立的摊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没有在网上下载和填写《云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考生,可在现场领取并填写(一式两份)后交报名点进行初核,报考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考生,持经过初核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到省人民检察院设立的摊位进行审核,再到省委组织部设立的摊位进行复审(报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考生在该院设立的摊位初核后,直接到省委组织部设立的摊位进行复审);最后到交费处交报名费20元。凭“收款收据”将审核合格后的《报名登记表》并附一张小一寸免冠相片及相关证件、证明和证书复印件,交回所报考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州(市)人民检察院设立的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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