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09年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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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南通市人事考试 2009-5-19 8:42:12 |
南通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面试入围人选已经确定,面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由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有关县(市)区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 5月23日—24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有关县(市)区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 全市共设海安、如皋、如东、通州、海门、启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7个考点,分别对报考本地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如下: 海安县:海安县委党校(海安县江海东路17号) 如皋市:如皋市委党校(如皋市宁海路188号) 如东县:如东县青少年宫(如东县掘港镇陵园路29号) 通州市:通州市委党校(通州市通金路111号) 海门市:海门市委老干部局(海门市海门镇公园巷110号) 启东市:启东市建筑业大厦4楼(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才路9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的证明材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提供),其中非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参加“三支一扶”等计划的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组织推荐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行准备。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选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 海安县:(0513)88854246 如皋市:(0513)87658073 如东县:(0513)84512836 通州市:(0513)86512525 海门市:(0513)82212239 82222611 启东市:(0513)83312387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0513)85981015 请考生相互告知。
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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