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新增高职高专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专业
今年计划招生 40 名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广西艺术学院 2009 年新增加两年制高职高专民族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计划为 40 名,招生对象为已通过广西艺术学院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并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广西是多民族聚集地,共有汉、壮、瑶、苗、侗、仫佬、毛难、回、京、水、彝、仡佬 12 个世居民族。各民族民歌、舞蹈、曲艺、戏曲和民间器乐艺术异彩纷呈,风格多样,蕴藏着巨大的文化资源。为了加强广西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人才培养,弘扬先进文化、推动广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掘、保护、传承、传播和创新我区少数民族民间文化,我区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广西艺术学院从 2009 年起开办民族民间音乐专业大专班,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中招收 40 名专科层次民族音乐表演专业学生。
据了解,民族民间音乐专业大专班开设有《民歌演唱》、《民族语音》、《民歌排练》、《民族音乐编配》、《多声部音乐训练》、《少数民族音乐保护法规和措施》、《本土艺术表演》等一系列课程,将系统地、规模化地培养体现地方特色及民族文化传承、具有广西本土音乐表演技能(创编、演唱、演奏)以及较为全面的文化艺术修养的民族民间音乐表演艺术人才。
学生在校期间要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和专业基本理论及相关知识,要接受严格的民族音乐表演技能训练;要具有较强的演唱能力和丰富、全面的音乐修养,熟悉广西少数民族特色音乐文化并掌握其技能,出色掌握南方少数民族多声部合唱、民歌编排等相关知识与技能,并具有繁衍民族艺术本土风格的能力;要了解田野调查、少数民族音乐保护法规,具有较强的民族民间音乐表演和创编能力。毕业后适宜到各专业文艺团体、教育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文化产业及旅游服务行业等相关部门从事音乐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