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教育考试院在本一批次平行志愿前,专设一个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只能填报与之签订诚信考试录取协议的试点高校,且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如分别在多所试点高校填报志愿,则其所填报的所有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均无效。省教育考试院将印制《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发到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在三月底前按高校规定时间由考生本人填报(一式三份)。该志愿表须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填写并签名。
现将省内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政策汇总如下,供考生和家长参考。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江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