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经过近3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在规模上已进入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之列。研究生教育的核心在于培养创新型人才,但目前的培养质量和水平还没有达到这个要求,所以对培养机制进行改革。
2、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目标是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建立研究生培养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其主要内容是建立起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与科学研究紧密联系的奖学金制度,统筹资源,优化配置,理顺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提高导师培养研究生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培养水平的提高。
3、 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分类指导、科研导向,权责明晰、平稳高效。”
统筹资源、优化配置是指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需要统筹使用研究生培养经费和招生名额,并进行动态优化配置,建立具有激励功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分类指导、科研导向是指在研究生培养中,遵循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律,充分尊重各学科发展的特点,采取分类指导及分层管理方式,建立新的学校、学院研究生培养分层管理模式,特别是要确立以科研为主要导向的教育理念,通过建立以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为评价基础的动态奖学金制度,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探索精神。权责明晰是指在改革中要进一步明晰导师在实行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中的权利和责任,理顺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明确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任务。而平稳高效则是指在实施过程中要采取妥善措施确保机制改革平稳过渡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4、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收费制度改革吗?
把研究生改革理解成是收费制度的改革及所谓改革的核心就是收费,这是不正确的。而导师主导和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资助研究生的科研工作才是改革的关键所在。这一改革涉及研究生教育理念的转变和研究生管理体制的根本变化,涉及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导师管理等各个方面,目的在于创造更好的机制及条件,从而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
5、 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什么时候开始试行?
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从2008级研究生开始整体试行(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研究生和2007年底已确定的推荐免试生仍按原培养机制进行),此前在读研究生参照改革方案部分试行,具体实施办法依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的补充规定》。
6、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包括那些内容?
依照上述培养机制改革的原则与预期目标,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建立并不断完善导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培养中的引导作用;第二,主要通过在读期间的考核决定研究生所能获得的经费资助,同时通过“三助”(助教、助管、助研)岗位的设置,使研究生教育成为学校科研及教学等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三,通过学校内部统筹规划和使用财政拨付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导师部分研究经费和其他有关资金,构筑新的研究生奖励体系。
7、我校新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奖学金制度是怎样的?由那些部分构成?
学校以校训设立四类奖学金体系,分别是:
第一. 设立研究生厚德奖学金
(1)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凡符合以下条件者,按不同类型分别享受学校的厚德奖学金:
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和已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每生9000元(文科)、10000元(理科);
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调剂生)且最终录取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5%者、毕业于“211”高校的推荐免试生、非“211”高校毕业但专业水平特别突出者,以及我校教师教育“4+2”改革试点研究生,每生5000元。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研究生和2007年底已确定的推荐免试生仍按原培养机制进行。
(2)全体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皆享受学校的厚德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每人每月600元,硕士生每人每月200元。该项补贴每年发放10个月,每位在校生享受3年(硕博连读生享受4年)。
第二. 设立研究生积学奖学金
(1)凡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和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皆可申请并经评审合格后享受以下专业奖学金。本奖学金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各分为三个等级,各等级额度为:
学生类别 |
奖学金等级 |
额度(元/月) |
指标(%) |
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 |
1 |
600 |
20 |
2 |
300 |
30 |
3 |
200 |
50 |
硕士研究生 |
1 |
200 |
15 |
2 |
150 |
20 |
3 |
100 |
30 |
积学奖学金从入学后的第二学年开始申请,每人只能申请2次(硕博连读生每人可以申请3次),每次享受时间为1年。每年按月发放,共发放10个月。具体申请及审核办法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2)我校全体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毕业前皆可申请并经评审合格后享受以下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
类别 |
额度(元) |
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
10000 |
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
5000 |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
1000 |
具体申请及审核办法详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办法》。(说明:每年校级优秀论文的奖励规模,不超过当年毕业生规模的10%;申请者须具备外审和答辩双优的条件。其中外审优秀指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外审专家评优。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将在学生毕业后发放)
第三. 设立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励志奖学金
本奖学金的享受对象,第1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其他各条皆为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规定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励志奖学金申请和管理办法》。其类别主要有:
(1)陕西师范大学园丁奖学金。本奖学金基金由学校教职工捐助和学校所投入的1500万元构成,每年利用基金利息资助品学兼优而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2)何崇本研究生奖学金。
(3)其它由社会募集的资金构成的奖学金如“福慧爱心奖助学金”等。
(4)学校优秀研究生(含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第四. 设立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敦行奖学金
本奖学金的享受对象为我校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其类别主要有:
(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
具体规定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及管理办法》。
(2)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成果奖励
具体规定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8、我校研究生入学还需要缴纳学费吗?
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从2008年起,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生)皆须交纳培养费用。不同类别研究生培养费用交纳标准如下:(元/年)
硕士 |
文科 |
理科 |
艺术类 |
6500 |
7000 |
10000 |
博士 |
9000 |
10000 |
|
9、学校除奖学金外,还有哪些科研资助体系?
(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
为了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创新思想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特设立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专门资助研究生从事具有创新性的高水平研究工作。研究生培养创新资助的金额为:文科博士生一般为10000~12000元,理科博士生一般为12000~15000元,文科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500~2500元,理科硕士研究生一般为2500~3500。资助经费由学校承担。
具体规定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及管理办法》。
(2)博士生科研资助项目
学校鼓励各学科利用学科建设经费(不含“211”专项建设经费)在本单位设置博士生科研资助项目。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生,项目须具有竞争性,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0元,享受面不得超过在读博士生的50%,经费使用范围包含田野调研费、资料费、版面费、学术交流费、实验材料费等。其具体管理办法须得到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的批准。
(3)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
为了鼓励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开展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激励博士产出创新性成果,学校特设立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项目,项目采取滚动资助的方式,资助额度为文科每人2万元/年;理科每人3万元/年,每年最多资助8人,每人最多资助3年,资助经费由学校承担。
10、研究生的医疗保障情况如何?
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全体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纳入学生公费医疗系列,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1、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一位优秀的研究生(博士、硕士)将能从学校获得多少资助?
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一位优秀的博士生享受厚德和积学奖学金,额度可达4.5万元,再加上学校的励志和敦行奖学金以及“三助”中的助研岗位,可达6.0~7.5万元。
一位优秀的硕士生享受厚德和积学奖学金最高达1.6万元,再加上学校的励志和敦行奖学金以及“三助”岗位,可达2.5~3.5万元。
除了以上资助外,研究生还可以从学校和相关培养单位通过竞争获得数量不等的科研项目资助。部分研究生还可能从导师那里直接获得研究补贴。
12、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如何获得奖学金?
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除了不享受厚德奖学金和陕西师范大学园丁奖学金外,其余奖学金均可争取(本校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享受积学奖学金)。
13、研究生奖助学金如何评定和获得?
我校研究生的奖学金实行评定制。评定依据是研究生入学和在学期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表现等综合素质。评定程序为:一年级新生由学院(中心)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后最终录取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研究生获得奖学金的等级和标准,报研究生部审核,公示后予以批准。对于二、三年级研究生,各学院每学年6月底按照既定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在充分尊重导师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科研情况以及“三助”等工作考核结果所提出的综合意见的基础上,对研究生奖学金的等级进行评定,确定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的等级,报研究生部审核,公示后批准。
14、新的研究生培养经费支持体系是怎样的?
学校通过内部统筹规划,将财政拨付的培养经费和研究生交纳的培养费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的主体并多渠道积极筹措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同时从各招生培养单位收取的成本分担费用(导师承担的培养资助费),全部纳入学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奖助学金制度中统筹管理与使用。
15、什么是保障性招生指标和倾斜性招生指标?
学校依据不同学科性质与特点将招生计划分为保障性招生指标和倾斜性招生指标。凡属保障性招生指标,各相关培养单位无需交纳成本分担的费用。而属于倾斜性招生指标的,则需要按学校确定的标准于每年招生计划制定前向学校交纳培养资助费。
保障性指标主要分配给由于国家科研资助体系造成的经费偏少、而对于学校建设与发展来说又相当重要的学科。其具体指标分配数由学科性质和学科建设水平确定,学校总指标数控制在当年计划招生数的20%以内。
倾斜性指标为竞争性指标。凡属倾斜性指标,招生导师按标准从个人科研经费(限于从校外获得的经费)中向学校交纳培养资助费(全部用于补贴三助岗位)。
16、招生导师需要向学校交纳多少培养资助费?
招生导师按以下标准从个人科研经费(限于从校外获得的经费)中向学校交纳培养资助费(全部用于补贴三助岗位)。
学科类别 |
学生类别 |
资助费额度(元/人/年) |
人文学科 |
博士生 |
400 |
硕士生 |
200 |
社会学科、教育学科、
数学学科 |
博士生 |
600 |
硕士生 |
300 |
除数学外的理学、工学、
信息学科 |
博士生 |
800 |
硕士生 |
400 |
培养资助费的交纳办法将分步实施。2008年各培养单位可以通过多渠道统筹集中交纳,三年后达到从个人科研经费交纳的要求。
同时学校将设立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用于扶持部分基础学科、人文学科的导师,以及各学科的新引进人员和青年教师。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申请的额度为2人(博士生硕士生各1人,非博导则为1人)。
17、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导师要承担哪些费用?
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导师要按照招生研究生的人数向学校交纳培养资助费。培养资助费的交纳办法将分步实施。2008年各培养单位可以通过多渠道统筹集中交纳,三年后达到从导师个人科研经费(限于从校外获得的经费)交纳的要求。
此外,导师还要根据研究课题的情况,为研究生支付“三助”岗位的部分“助研”费。
18、我校在加强研究生过程管理工作中将会采取哪些新的举措?
加强研究生过程管理的理念将贯穿于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学和考核力度,通过实行课程重修制度、综合考试淘汰制度、学位论文重新开题制度,完善对研究生学习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开展学位论文预审读、预答辩制度,进一步完善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制度,提高匿名评审制度的有效性。
同时,我校要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总体要求,积极选派优秀研究生赴世界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学习深造;另外积极鼓励并切实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进行国际学术交流,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
19、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是否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经费、学术成果挂钩?
我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研究生导师实行科研项目、经费、学术成果与招收研究生数量挂钩的政策,改变招收研究生数量上的平均主义倾向。科研项目及经费较充足、科研成果较多的导师,招生数量可以适当增加。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两部分。科研项目既包括各类纵向项目、横向项目,也包括经学院或学校审核确定的自设项目。
20.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研究生导师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在哪些方面?
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导师招收研究生的自主权将有所扩大,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和研究生助研岗位的申请和聘任上有充分推荐权,学院和学校将充分尊重导师的这一权利。同时导师也要更加注重在科学研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活动中培养研究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要为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一定的资助。
21、我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管理机构是什么?
学校成立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由校长房喻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萧正洪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部和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部分学院的院长。
22、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我校研究生奖助金的管理归哪些部门?
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分层管理原则,学校设计、制定总体改革方案,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及各项措施的实施进行宏观把握和总体管理;学院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方案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在研究生部设立奖学金及三助岗位管理的专门科室,负责相关管理及服务工作;各培养单位指定研究生奖学金及三助岗位专门管理人员,在院长的指导下拟定本单位的三助岗位设置方案以及管理奖学金的评审等事宜。
23、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解释权在哪个部门?
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