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成绩控制分数线
|
|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2008-5-15 10:45:29 |
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80分,素描、色彩单科成绩均不低于90分,速写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专科总分240分。 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师范类专业 ①音乐教育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70分;专科总分240分。 ②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70分;专科总分240分。 2、音乐非师范类专业 ①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10分。 ②音乐表演类(含器乐、声乐、歌剧等)专业:本科总分29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专科总分265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 三、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320分;专科总分300分。 2、播音主持类专业:本科总分230分;专科总分210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总分280分;专科总分255分。 4、时装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320分;专科总分260分。 5、戏曲表演(川剧):专科320分。 四、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15分;专科总分200分。 五、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总分70分;专科总分65分,三州考生总分55分。 注:体育类专业总分满分为100分,播音主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
|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