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专业
和浙江省省统考类别对应表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专业 |
浙江省省统考类别 |
编导文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编导类 |
创意策划类(媒体创意、媒体创意〈电视制片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 |
录音艺术 |
摄制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制作) |
摄制类 |
数字媒体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 |
播音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主持与播音(公关礼仪) |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播) |
舞蹈类(舞蹈编导〈音乐剧〉) |
影视表演类 |
影视表演 |
注:1、省统考合格者方可参加浙江传媒学院艺术类校考加试。
2、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取得浙江省相关类别省统考合格证和浙江传媒学院相关专业校考加试合格证,才能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媒体创意、媒体创意(电视制片管理)、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数字媒体艺术、录音艺术等10个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如考生有省考统考相关类别合格证,但无我校校考相关专业加试合格证,在高考录取时,我校不予录取。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