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办法及地点
(一) 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参加 2007 年艺术类专业全区统考的考生, 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本人凭学校或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学力证明或介绍信、身份证,于 2006 年 12 月开始至 2007 年 1 月 15 日前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手续, 同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二)报名确认及考试地点
已报名者持本人 18 位数字的《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报名号,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交纳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考点参加考试。
1 .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六个市的美术类考生于 2 月 2 日、 3 日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桂林市育才路 15 号)办理有关手续,并于 2007 年 2 月 4 日到该考点参加考试。
2 .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八个市的美术类考生于 2 月 2 日、 3 日到广西演艺职业学院考点(南宁市园湖路 24 号)办理有关手续,并于 2007 年 2 月 4 日到该考点参加考试。
3 .参加全区统考的音乐类、舞蹈类的考生于 2 月 1 日、 2 日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王城校区(地址:桂林市王城一号)办理有关手续,并于 2007 年 2 月 3 日至 2 月 8 日到该考点参加考试。
4 .报考全区统考的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于 2 月 2 日、 3 日到广西民族大学考点办理相关手续,并于 2007 年 2 月 4 日至 2 月 6 日到该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收费
考生报考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报名时考生在县(市、区)招生办交纳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到指定的考点交纳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