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艺术体育联考 > 音乐联考 > 文章正文
 
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2006-12-24 13:40:23
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为了使考生全面了解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的有关情况,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生须知公布如下:
  一、考试
  考生需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交复印件)、《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交复印件),准备2B铅笔、橡皮、格尺、黑色碳素笔等文具,于2007年1 月 18日至23 日到沈阳音乐学院主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凭《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开始时间:2007年1 月 26日。
  二、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共200分;听音与乐理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一)音乐学专业
  1.音乐学专业方向
  初试、复试:①音乐学常识(笔试100分。包括著名中外音乐家、音乐作品及民族音乐常识);②面试(100分。命题口试50分;演奏或演唱50分);③听音与乐理(详见各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要求)。
  2.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初试、复试:①演唱(100分。自选曲目一首,不超过4分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②演奏(100分。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③听音与乐理(详见各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要求)。
  3.乐器工艺专业方向
  初试、复试:①数学(笔试50分。初中程度);②面试(150分。乐器演奏100分;综合技能测试50分);③听音与乐理(详见各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要求)。
  4.艺术商务专业方向
  初试、复试:①艺术商务常识(笔试100分。艺术常识;高中政治经济学部分);②面试(100分。基本素质、特长展示)。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初试、复试:①歌曲写作(笔试100分。为指定歌词谱曲);②面试(100分。乐器演奏50分;综合测试50分);③听音与乐理(详见各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要求)。
  (三)音乐表演专业
  1.演唱专业方向
  初试、复试:①演唱(200分。自选曲目两首,不超过8分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②听音与乐理(详见各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要求)。
  2.演奏专业方向
  初试、复试:①演奏(200分。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②听音与乐理(详见各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要求)。
  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竖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四)舞蹈学专业
  初试、复试:①基本素质测试(100分。技巧、即兴表演);②自选剧目表演(100分)。
  (五)各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要求(笔试100分,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① 听音(60分):题型-听辨
  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三和弦、七和弦、
  原位及转位)、节奏与节拍(基本节奏、切分音、三连音等;各种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等)、旋律与调式调性(两个升降记号以内;各种大小调与民族调式)
  ② 乐理(40分):题型-判断
  概念判断、例题判断
  2.其他专业
  ①听音(60分):题型-听辨
  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三和弦转位及七和
  弦原位)、节奏与节拍(基本节奏、切分音、三连音等;各种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等)、旋律与调式调性(无升降记号,但含调式变音;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与民族五声调式)
  ②乐理(40分):题型-判断
  概念判断、例题判断
  三、成绩发布
  全部考试评卷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负责成绩的审核和处理,统一公布专业统考成绩,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和168声讯台自愿查询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由各市、县(市、区)招考办向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四、考纪监察
  1.考试监察组负责考试过程和评卷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
  2.监考人员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情况,要及时记录在《考场记事》上,对违纪情节严重的要及时逐级上报。考试结束后,考点负责将本考点违纪情况及处理意见汇总并附监考人员记录报省招考办。
  3.对违反招生考试政策、违反考场纪律、违纪舞弊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以及因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8-2009学年度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