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招考函〔2009〕200号
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中专(五年制高职)
录取审核的通知
各普通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皖招考〔2009〕44号文件要求,2009年我省普通中专(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审核及普通中专自主招生工作将于9月23日—3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东区)进行,为提高录取审核工作效率,使录取审核工作有序进行,同时结合目前甲流感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受录取工作场所限制,各学校前来录取现场办理录取审核手续的人员原则上每校不要超过2人。
2、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学校等候时间过长,安排学校分批进行,请各校按指定时间段前来办理审核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附件:2009年普通中专(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日程安排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