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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整理自:南阳市教育局 2009-5-15 8:08:06

南阳市教育局

 教基[2009]114号

签发: 贺国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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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 阳 市 教 育 局

关于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局直各普通中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2009〕301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5〕59号)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市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招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目标方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仍然采用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的办法。省教育厅负责制定考试方案、命制试卷和监督检查;市教育局统一编制考场,并指导报名、考试、阅卷、登分和成绩合成、组织录取等,县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阅卷、登分和录取等管理。各高中学校根据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各项具体工作由市县(区)两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

  (二)公开公正原则。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标准、录取过程、录取信息、咨询渠道等由我局基础教育科向社会公布,并完善录取信息等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三)正确导向原则。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普通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过改革,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工作

  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对象为2009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全市所有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本次学业考试,且各科成绩和总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者,方可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上述成绩作为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借读生持借读学校的综合素质评定档案及借读证明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在社会报名站报名(每乡镇设一个报名站)。

  普通高中属非义务教育,在高中阶段教育中担负着为国家高等院校培养合格新生和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合格劳动后备力量的双重责任。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招收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非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分配生招收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以后将只招收基准生(即普中初中在籍且连续在本校学习三年的应届毕业生),非基准生可以报考统招生和择校生。

  报名采用计算机采集报名信息的方法。考生要亲自填写报名表(卡)和《南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考生对个人基本情况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以示负责,并当场输机。县、区教体局要加强报名信息采集、确认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考生确认签字的报名信息表,要集中在县区保存备查,至止录取、新生报到、建立学籍全部结束。报名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将报名信息汇总后报我局基础教育科。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均需实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姓名、户籍、年龄、是否应届毕业生、照顾因素等。

  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由所在初中学校班主任和校长负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要逐人核对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初中学籍册、本人户口证件、初中学籍册内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对考生姓名、户籍、年龄正确与否,是否应届初中毕业生,是否符合照顾条件,校长均需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严禁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顶替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在初中学校报考。严禁不符合照顾因素考生弄虚作假。

  社会报名站只接收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时应提供当年的毕业证号等。其考生资格由报名站负责人审查。报名站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相应栏目内签名以示负责。

  报名全部结束后,县区教体局要做好与应届毕业生学籍库的对接工作。三区及局直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库与报名结果的对接工作由市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进行。

  享受照顾的考生应分别提供如下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应出具其父母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归侨、侨眷应出具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侨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台湾省籍考生应出具《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及南阳市对台办公室的证明;4、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应出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5、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需出具所在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6、初中阶段回国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生须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7、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的子女需出具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8、派驻到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需提供派出单位证明、主管其派出单位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的机构证明、父母户口本及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9、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的子女需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由移民村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由县级移民主管部门签署负责性意见。凡上述单位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出具证明的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

  对享受照顾的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其班主任和校长(社会报名站负责人)要认真审查其照顾资格,并在相应的证明和复印件上分别签名,以示负责。县区报名组织部门对接收的各类享受照顾证明材料,最后审查确认、输机,并在相应的证明和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由审查人签名。凡是无证明材料或手续不全的均不得享受照顾。照顾资格确认后,属考生永久性保存的证件原件退还考生,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装入考生档案。照顾对象花名册及其电子信息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封存。

  所有考生的报名要公开。各初中学校和县区教体局应分别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在学校和县区教体局张榜公布。县区教体局和各初中学校应分别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群众的监督。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为: 63137469,63136020。各县区教体局应对群众揭发举报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假报照顾条件的,应取消其相应报名资格。

  四、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在文化课统考之前进行。填报志愿之前,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将招生学校的代码、正取生(含分配生、统招生)计划、择校生计划、照顾条件等信息向考生公布,供考生选报志愿时参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匿计划等招生信息。

  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考生均需在《报名登记表》内“报考志愿”栏目中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输机后,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填报或改动志愿。凡志愿有改动、涂抹现象的,一律按无效处理,并由有关责任人负责。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分流的宏观指导,促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圆满完成,并确保普通高中的生源质量。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报考志愿的技术指导,提醒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防止学生误报、漏报、错报。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准提前单独招生,不准对初中毕业生进行预选,不准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原则上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单独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若确需招收的,需事先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在文化课考试前组织专业测试,并将专业测试成绩报市教育局,以便录取时参考。

   南阳市一中今年继续面向各县招收新生两个班。各县要把此精神传达到全体考生,鼓励和支持考生报考。

  经省教育厅批准,南阳市五中今年继续面向全省招收“宏志班”新生50名,并对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免除学费、书费、住宿费及适当补助生活费、交通费等费用。各县区、各学校要把这项政策原原本本地向考生宣传,积极鼓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报考,不准以任何借口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宏志班”的具体招生意见另行通知。

  五、考试工作

  课改实验区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旨在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学校还应对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查,并体现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顺利进行。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今年我市学业考试的科目、分值和时间安排见下表(总分600分):

日期

时间

科目

分值

备注

625

(星期四)

上午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20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综合Ⅰ

120

 

626

(星期五)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

1700-1840

100分钟

综合Ⅱ

12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注: 综合Ⅰ是指物理、化学的综合,综合Ⅱ是指思想品德与历史或历史与社会的综合。

  开卷考试,考生必须坚持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相互商量,更不得相互抄袭。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和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今年我市仍实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按每科满分5分、三科满分共15分计入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并纳入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

  体育是初中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按照《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试行)》(教基[2004]791号)的要求,体育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并按满分30分计入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

  (二)考试

  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或委托考试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

  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包括各学科成绩的等级和总成绩的等级。C等为合格等级。各学科成绩等级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总成绩的等级由市教育局依据学生的考试结果确定。学业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确定等级并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学业考试成绩对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考试试卷在考试解密前属于国家绝密,各单位必须保证其绝对安全。试卷的领取、运送、保管及评阅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区教体局在接受保管试卷任务前须将保密工作人员及其负责人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要强化保密教育,克服麻痹思想;要高标准建设试卷保密室,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要落实考前试卷在保密室全程录相等措施;要完善保密制度,严格履行保密工作程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切实做好统考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四)评卷工作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的试卷要实行县际交换评阅。各评卷单位要进一步严格阅卷的程序和要求,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坚持实行对作文的三人独立评阅制度。要加强阅卷人员的队伍建设和管理,积极采用现代化评阅手段,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并实行电子信息管理(评卷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五)确定最低控制等级、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建立考生档案

  省级、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控制等级、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局确定;其它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控制等级、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县区教体局确定,并分别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各县区教体局应按要求建立考生的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制成的电子档案和省级、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纸介质档案要按规定及时分别报送我局基础教育科,其他纸介质档案待录取结束后按高中新生实际报到名单为招生学校提供档案。纸介质档案材料包括: 1、考生报考登记表;2、志愿表;3、各类照顾对象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4、初中阶段学籍册。没有纸介质档案,不能供录取学校审核的不予录取。

  (五)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依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基〔2004〕791号)文件周密部署,各学校要认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各地和各学校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在校学生的本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务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综合素质总等级的合成要按照《南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教基〔2005〕209号)文件要求进行,合成结果务于5月30日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初中学校要在考生报志愿前将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总结果按规定告知考生,供学生选报志愿时参考。

   六、奖励与照顾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录取时,对应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5分。

  (二)依据《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学业成绩照顾10分,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

  (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照顾1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录取;现役军人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根据《公安部 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五)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六)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 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时照顾10分。

   (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到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八)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给予降5分照顾。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和“晨光”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上述照顾分数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七、关于普通高中分配生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将正取生计划的45%分配到生源地各初中,已达到的要逐步提高,并加大招生指标分配向薄弱初中倾斜的力度。省级、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具体分配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另行通知)。其他学校的分配方案由县区教体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八、录取

  (一)录取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仍实行分级管理、分别录取的办法。

  全市普通高中新生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分批次进行。其中,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其它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县区教体局组织统一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普通高中录取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报考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到低、差额投档、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正取生(含分配生、统招生)、择校生制度。择校生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不含择校生)的30%。

   全市普通高中的录取批次是: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取生录取工作没有结束前,其他高中不得进行录取。

  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顺序是: 宏志班、分配生、统招生、择校生。

  “宏志班”录取要坚持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原则,确保把党的关怀送到贫困生手中。

  分配生首先根据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人数及报考情况将各普通高中正取生计划的45%均衡分配到生源地各初中学校,录取时按照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70%划定基准分数线,并定出该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准分数线线下20分),严格按照分配生方案确定名额,按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分高中学校逐初中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录取。录取结果在南阳市基教网(www.nyjjw.com.cn)上公示三天,经检举,查证属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名额转入统招计划。

  择校生在正取生录取之后进行。市教育局将公布各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线下考生。择校生的总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不含择校生)的30%。今年择校生录取将实行网络录取,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择优预录。市教育局会同各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30%的总数,按1: 1.5的比例确定择校生预录名单(包括考生考号、身份证号、姓名、考试成绩等),在网上(www.nyjjw.com.cn)公布,学校根据预录名单在网上进行预录,由学校通知考生限期缴费,先缴优先,额满为止。缴费后进行录取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过程及结果随时在网上公示(包括报名序号、考生考号、身份证号、姓名、考试成绩、择校费数额等),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高中普通的录取办法由县区教体局依据本文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通知书发放与新生入学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加盖招生专用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应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的招生专用章,否则无效。

  要加强《录取通知书》的发放管理工作。《录取通知书》发放实行招生学校直接送达(邮寄或派人专送)考生的方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遗失、扣压或转让,严防冒领。凡因通知书发放出现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新生入校要进行复查。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业考试准考证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报到时,招生学校要核准新生资格。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及时对考生准考证、考试成绩、档案材料、身体状况等进行认真复查。对清查出的替考、冒名顶替、骗取照顾资格或采取其它违纪舞弊手段入学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将相关情况和处理结果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学校凭考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号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

  九、切实加强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热点工作。各地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招生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学业考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教育和约束所辖学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若发现有市外学校在本地区发生违规招生行为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制止。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中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基础教育的负责同志、基础教育科长和各高中、初中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各地要认真做好工作,确保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监管,严肃招生纪律。一是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拟组织单独考试的地方和学校要立即停止;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退还所收的费用,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已经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二是除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以在我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和民办学校,市外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在我市开展招生活动。凡未经我局批准进行的招生工作,教育系统的任何人一律不准参与。三是普通高中分校和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要严格按照“四独立”的要求和批准规模开展招生工作。严禁“一校两制”。要单独编班,单独组织教育教学。凡达不到“四独立”要求的,要坚决停止招生。四是严格执行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所有高中的择校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该控制分数线。凡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四是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和参与招生工作的所有人员,都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做好招生工作。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过程中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有关招生政策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不负责任,对招生工作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建立公示制度。凡招生工作意见中要求公开的政策及有关内容,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并以适当的方式向学生和社会公开,积极履行告知义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诚信制度。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考试的涉密人员和从事阅卷、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规定相应的诚信职责,明确其诚信义务,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招生岗位工作,并在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建立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招生等部门应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及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包括考试费用的收取与使用等进行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及普通高中教育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投诉,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答复。

  (六)建立评估监控制度。市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全面负责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全程监控工作的进程,全面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

  (七)做好宣传工作。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宣传教育部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的改革方案,宣传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本意见由南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00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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