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策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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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考生可以获得政策性加分
烈士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战时个人三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警察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可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考生同时满足几项政策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二、哪些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可获得加分
南京市招生委员会为吸引和鼓励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根据江苏省政府(99)70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在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时给予照顾录取”的规定:
凡公费或自费出国学习取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子女在本市参加中考录取时可加10分。
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子女在海外就学三年以上的,在本市参加中考亦享受以上照顾政策。
三、如何办理政策性加分
5月中旬,毕业学校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发给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5月底前,考生携带审核表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然后将审核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交到毕业学校,毕业学校汇总后统一交到区县招生办,往届生直接交到区县招生办。无特殊情况过期不补。
6月11日至6月20日,市招生办将核准后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建档号、姓名、毕业学校和属何种照顾对象在网站(www.njzb.net)上公示。如有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立即取消加分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出具政策性加分证明的部门有哪些
1.烈士子女、享受相关加分政策的军人子女,应出具市民政局的证明。市民政局优抚处电话:83635659,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A座25楼。为方便考生,市民政局优抚处将于5月11日至15日在玄武区后宰门东村80号-1(市慈善总会5楼503室)集中办理审核手续,电话:84805801。
2.享受相关加分政策的警察子女,应出具市公安局或有关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市公安局政治部电话:84420260,地址:白下区三元巷洪公祠1号。
3.台籍青年,应出具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市台办秘书处电话:83635315,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A座13楼。
4.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出具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市侨办侨政处电话:57713930,地址:玄武区成贤街43号。
5.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应出具市人事局的证明。市人事局南京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电话:83151845,地址: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1楼海外人才服务区。
6.少数民族考生,应出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证明(由所在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县招生办具体办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处电话:83635713,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A座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