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教发〔2009〕52号
2009年镇江市市区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要求
京口、润州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2009年镇江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镇教发[2009]40号),结合市区实际,现将2009年镇江市市区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要求通知如下,望严格遵照执行。
一、 志愿填报
(1)热点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等
考生在两所热点普通高中——镇中、一中中只可选报一所,同时在“是否择校”(指已填报的该所学校,下同) 栏中表明是否择校意向。但可在五年制师范专业、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招生的市实验高中统招班、二中赛珍珠班中再选报一类。
(2)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
可填报市实验高中的择校。
(3)五年制高职、三星级普通高中
①考生只可在五年制高职与三星级普通高中之间选报其中一类。
②考生可在五年制高职中按序填报两所学校,每校可选两个专业,可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
③考生可在三星级普通高中——二中和九中中填报两所,并可在“是否择校”、“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
(4)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三类学校之间不得兼报。考生只可在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三类学校中任选一类,每类可选两所学校,每校可选两个专业,并可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
(5)民办学校
镇江国际学校(包括国内班和国外班)实行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第二批次。
填报志愿时,凡有关栏目中出现“是否同意择校”、“其他学校是否服从”等,一定要明确表态,如服从则在志愿表上填“是”,并将志愿卡对应的栏目中的方框涂黑;如不服从,则在志愿表上填“否”,志愿卡上对应栏目的方框不涂。凡不在“是否同意择校”、“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的,作不服从处理,不再另行征求意见。
所有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 录取批次
(一)第一批次
1.“第一志愿”中镇中、一中两所热点普通高中统招二选一的录取;
2.“第二志愿”中五年制师范专业、市实验高中统招班或二中赛珍珠班中三选一的录取;
3.“第一志愿是否择校”(选择的学校必须与“第一志愿”选择的统招学校同)中镇中、一中择校二选一的录取。
4.镇江国际学校国内班的录取;
(二)第二批次
市实验高中择校的录取。
(三)第三批次
五年制高职、二中(除赛珍珠班外)其他班级及九中的招生。
(四)第四批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具体录取时,将按照招生批次和志愿填报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批次兼报的将服从志愿顺序。
希望各地各校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凡发现不按计划、不经批准私自招生,无序无档招生,用各种手段强迫或诱骗考生报考,在建档、招生过程中徇私舞弊等情况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2009 市区 志愿填报 录取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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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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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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