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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整理自:宁波市教育局 2009-5-19 10:32:11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09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8〕67号)和《宁波市2009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甬教基〔2009〕28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2009年高中段(含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下同)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名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浙江省籍(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在册学生要继续申请报考我市的高中段学校(除普通中专和“3+2”五年制高职教育班外),须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就读学校所在地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报考;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浙江省籍的学生,根据国家现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规定,即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市)参加高考,故在宁波就读的非浙江省籍的学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若学生本人和家长要求报考我市的职业学校(除普通中专和“3+2”五年制高职教育班外),经就读学校所在地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高中段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2008年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不合格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2)已初中毕业,仍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的复读生;(3)升入初中毕业年级后,未办休学手续,又去全日制中学插班的学生。
(二)初三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所在地升学的考生须持本人《义务教育登记卡》(卡背面“就学登记”栏的填写、盖章须完整)、借读学校学籍证明、体检表、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其中,户籍在市区(指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下同)的考生已于3月下旬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在市区初中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外地考生,2009年要在市区继续报考高中段学校的,填写《2009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借读申请表》,3月下旬前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读申请,由学校统一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审核手续。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可依照下列原则进行:在大市内就读的学生可分别在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考试,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普教科出具体育考试成绩证明,体育考试成绩相互承认。在大市外就读并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须参加市教育局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体育测试和补测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定。在大市外就读并要求回市区升学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综合素质测评需要获得A等的考生,须于5月9日下午到规定的地点参加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项目测试或认定。在大市内就读并要求回市区升学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由就读学校评定,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普教科出具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证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互承认。
(三)市区考生已于3月下旬向所在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市区外的其它县(市)、区考生报名时间由各地自定],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并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交报考费。市区已填写借读高中申请表的借读生、应届初中毕(结)业生由毕业学校和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查报考资格,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各中学于4月初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日程安排见附件2)。因擅自择校而造成人、卡(《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错位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所读学校负责收齐,否则一般不予报考,并追究有关学校责任。2009年市区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准考证统一编号,考生的体育考试和文化课考试的编号一致。市教育局中招办临时机构设在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内(宁波市永丰路19号)。
(四)各县(市)、区中招办必须在5月23日(周六)前填写《2009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考试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附件3)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政治、体育等六科;
(二)学业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2日 语   文
(8:30-10:30) 社会政治
(1:30—3:00) 英语(含听力测试)
(3:40—5:20)
6月13日 数   学
(8:30-10:30) 自然科学
(2:00—4:00)
注:英语听力测试分值为20分。
(三)考试形式
2009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政治等五门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符合网上阅卷要求的规范模拟适应性答题练习,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学生都能按要求规范答题。
2009年社会政治学科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四)命题改革
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逐步引入国际先进的命题思想和技术改进命题工作。提高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创新性,确保课程改革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中引入并渗透考查学生思维、应用、掌握知识能力,减少机械记忆类题型。
三、阅卷
2009年,我市将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各县(市)、区中招办须在当天将本县(市)、区的答卷送市中招办集中扫描。阅卷工作由各县(市)、区中招办统一组织,网上阅卷实行“二评制度”,第一评和第二评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将由具备仲裁权限的评题组组员进行第三评。各县(市)、区中招办应挑选工作认真的本学科教师担任阅卷工作,要严格把好阅卷关。
阅卷结束后,由各地中招办通知学校学生考试成绩,学校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向外公布,只限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向学校提出,其中,市区学校可在6月21日至22日派教师持介绍信到市教育考试中心申请复查(社会考生自行前往),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复查只查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
四、志愿填报
(一)学生志愿填报由所在地高中招生办公室具体指导。
(二)市区考生在估分后的限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普通高中与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分开填报,都不得兼报。普通高中按先后顺序限报5个志愿(5所学校),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按先后顺序限报5个志愿(5个专业)。普通中专志愿表单独填报,“3+2”高职教育班纳入普通中专招生类别,考生可以在“3+2” 高职教育班和普通中专中选报6个志愿。
除填报上述志愿外,考生可以兼报考师范类。
考生可视本人意愿依次填报上述学校,也可以只填报部分学校或专业(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学校代码见附件4,其他类招生学校代码见2009年报考指南)。
填写志愿表必须规范、慎重,涂改作废。各校根据考生志愿表把志愿信息输入计算机,志愿表与志愿信息库应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则以志愿信息库为准。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能强迫命令或包办代替,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同意被录取为三限生的考生在志愿表、志愿信息卡上应填写清楚,并且必须有家长的签名。
(三)市区考生填报志愿,应以市教育局中学招生办编印的报考指南为主要依据。学生或学生家长也可直接到有关学校咨询,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必须如实,不得夸大或欺骗,不得向学生家长或学生随意承诺,违反招生纪律招收的学生将取消其学籍,学校领导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处理。
五、录取
(一)各县(市)、区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严格按照《宁波市2009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意见》(甬教基〔2009〕28号)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要求的,高中段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各县(市)、区应采用计算机划线定位的方式,减少录取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三)市区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后一志愿比前一志愿降低3分投档。市区高中段录取分两阶段:第一阶段,按考生报考志愿,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分,根据录取原则统一录取;第二阶段,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未录取的考生持市教育局中招办发的分数卡(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准考证,在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各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并报市中招办审核备案。
市区普职高与中专、技校的录取纳入统一的管理,各类高中段学校在未经市教育局中招办书面批准、未取得考生档案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发录取通知书。
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8〕67号)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当地重点中学招生实行保送生制度,要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有利于选拔优秀学生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在具体操作上要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增加透明度,同时应充分考虑初中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市教育局直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保送办法另行制定。各县(市)、区保送生综合素质测评时间要在5月上旬之后,不得提前。
七、严格招生管理,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
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有关加强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加强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招生。加大对招生考试、阅卷登分、录取等重要环节监督检查的力度,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妥善地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坚决查处考试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违纪案件。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增强招生计划透明度和严肃性。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未经计划下达部门审核同意,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坚决制止乱招生、乱办班、乱收费现象。要向社会公布高中段招生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咨询和举报部门的地址、电话,接受群众对高中段招生考试和招生工作的监督,保证高中段招生考试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2009年市区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09年市区各校高中段招生考试集体报名日程安排表
3.2009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考试考生数、试卷袋数、
试场数统计表
4.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学校代码

附件1
2009年市区高中段招生考试
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日   期
工作内容
2009年1月
制发《宁波市2009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意见》和《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年1-3月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制定实施细则,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家长座谈会等,教育局有关部门对城区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进行审核。
印发《宁波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
3月中旬
召开城区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4月
学校组织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学校组织对初中毕业生进行体育课(活动)项目测评。
3月19日(周四)
召开城区高中段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会议。
3月中下旬
在宁波日报等媒体上刊登有关外地借读回城考生、社会考生综合素质测评需获得A等的考生进行测试或认定的通告。
在《宁波日报》上刊登有关今年高中段招生、借读生报名的通告。
3月25日
(周三)前
符合条件的借读生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读高中申请,填写申请表。
3月26—28日
(周四至周六)
在外地借读的学生向中招办(宁波市永丰路19号)报名(3月20日在《宁波日报》上通告);各校考生向所在学校报名(公办学校地段生与择校生分开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普通中专艺术类招生、师范生报名。
3月31日—4月1日(周二至周三)
市区学校集体报名,各校上交考生名册(公办学校地段生与择校生分开造册)、借读高中申请表、准考证、《学生体育考试选项登记表》、中考报名库(含体育中考)。教育局查验《义务教育登记卡》等有关报名材料。
4月11—12日
(周六至周日)
组织社会考生、缓考考生、历届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应届生社会实践活动补考。
4月19日
(周日)
各县(市、区)向市教育局有关处室上报2009年普高、中职(师范)招生计划。
4月18—22日
(周六—次周三)
普通中专艺术类专业考试。
4月25—26日
(周六-周日)
城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
4月29日前
(周三)
城区初中学校向考试中心上交学生学校体育课(活动)项目测评成绩汇总表。
5月9日
(周六)
上午:城区初中毕业生体育学科考试补测(含外地考生)。
下午: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对外地借读回城考生、社会考生进行自然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或其他项目认定(对综合素质的认定项目,考生需携带能够达到A等要求相应的材料、原始凭证等)。
5月10日(周日)
全市省一级重点中学跨区域招生学校组织测试。
5月13日
(周三)
城区初中学校到考试中心领取《宁波市城区2009年高中段报考指南》。
5月14日
(周四)之前
城区初中学校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交加分考生登记表、省一级重点中学保送推荐生登记表及汇总表。
5月17日(周日)
特色班(特长生)跨区域招生素质测试。
5月23日
(周六)前
各县(市、区)上交2009年高中段招生考试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
5月25—27日
(周一—周三)
城区初中学校向市教育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5月27日(周三)
选点印刷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
6月4日
(周四)
在《宁波日报》上刊登城区职业中学和全市“3+2”五年制高职招生广告。
6月9日(周二)
召开城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务工作会议。
6月10日(周三)
试卷到市考试中心,并发放到各县(市、区)。
6月12—13日
(周五至周六)
组织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6月13日下午(周六)下午4时后
各校领取招生考试各科目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6月14日
(周日)
各初中学校做好本校毕业生高中段报考咨询工作;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学、技工学校招生现场咨询(具体形式另行通知),并开通2009年中职学校招生专题网页。
6月14-17日
(周日至周三)
组织对城区考生的阅卷工作。
6月15日
(周一)
城区普通高中举办招生咨询活动(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6月15—16日
(周一至周二)
考生估分、高中段招生填报志愿。
6月18日(周四)
下午3时前
各校向中招办交报考材料(包括报考志愿库、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体育合格标准登记表等)。
6月19-20日
(周五-周六)
公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可通过信息台或教科网查询。
6月20日
(周六)
职业中学的部分专业分别进行面(测)试(含学前教育)。
6月21—22日
(周日至周一)
学校(社会考生)可到考试中心查分。
6月23日—6月29日
(周二至次周一)
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具体录取日程另行通知)。
7月2日(周三)
招生学校、考生双向选择。


 

附件2
2009年市区各校高中段招生考试集体报名日程安排表
    日期时间
3月31日
4月1日
 
8:30
 
 

11:00
海曙
江东
江北
宁波国家高新区
兴宁中学
宁波外国语学校
神舟
海曙
江东
江北
宁波国家高新区
 
13:30
 

17:00
海曙
江东
江北
宁波国家高新区
华茂外国语学校
国际文武学校
至诚学校
荣安实验中学
海曙
江东
江北
宁波国家高新区
 


 

附件3
2009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考试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
 
                县(市)、区                                       填表日期:       
考生数
试场数
考点数
试卷数
磁带
答题卡
志愿卡
备注
 
 
 
 
 
大袋(30份)
小袋(10份)
备用(5份)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经手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说明:各县(市)、区汇总此表于5月23日前寄送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海曙区永丰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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