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考试科目设置与命题、阅卷
(一)初中学业考试科目设置
1.文化考试
初中学业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包括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共五科: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卷面分数考试形式
6月
11日上午9︰00~11︰00语文120分闭卷
下午1︰30~3︰30数学120分闭卷
4︰10~5︰30社会·思品80分开卷
6月
12日上午9︰00~11︰00科学180分闭卷
下午1︰30~3︰10英语120分(其中听力测试25分)闭卷
初中地方课程内容列入“社会·思品”考试范围,包括省、市两级地方课程,共占10分左右。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英语听力测试在条件成熟时,将采用人机对话模式进行。
2.技能测试
(1)体育考试。2017年,体育考试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教基〔2016〕17号)执行。
(2)实验操作测试。由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制定测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测试成绩按A、P、E三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测试工作须在三月底前完成。
(3)信息技术测试。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对学生进行测试,成绩按A、P、E三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测试工作须在三月底前完成。
3.总分
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设总分1、总分2、总分3:总分1=五科文化考试之和,满分620分;总分2=总分1+体育成绩,满分650分;总分3=总分2+优惠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