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与艺术类
审美与艺术类测评含音乐与美术两个分项。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A等而无E等的,则本类测评结果为A等;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均为P等的,则本类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的,则审美与艺术测评结果为E等。
音乐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与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
1.学习品质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音乐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学习品质测评的确定方法:学习品质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1)学生每学期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2)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所组织的音乐实践活动;(3)学生能掌握一项以上(含一项)音乐技能。
2.认知表现
认知表现主要包括演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欣赏与基本常识等四块内容。
认知表现的测评分必测和选测两方面:欣赏与基本常识为必测内容,采用听音笔试形式,由学校组织命题、施考、阅卷,并根据成绩评定为P等或E等;演唱、演奏和综合艺术表演为选测内容,由学生任选一项进行测评,测评方式为:(1)演唱:学生自选初中教材中歌曲,单独或小组(一般为3-5人)进行背唱,教师根据其演唱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2)演奏:学生自选初中教材中歌曲,单独或小组(一般为3-5人)进行单纯乐曲演奏或为歌曲进行伴奏,教师根据其演奏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3)综合艺术表演:学生自定表演内容,单独或小组(一般为3-5人)进行表演,教师根据其表演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
认知表现的必测、选测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认知表现可评定为P等;测评结果含有E等,应评定为E等。认知表现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音乐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学生凡在学校各项文艺活动比赛中获得音乐类二等奖及以上(节目参加人数在12人及以下的全体演员或12人以上合唱、合奏、群舞等节目中的主要演员)可免于测评,认知表现直接评定为P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 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音乐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音乐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音乐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音乐方面)B级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阶段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音乐类活动并获得奖项者。
美术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与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个方面。
1.学习品质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美术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学习品质测评等第确定方法: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1)学生每学期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2)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所组织的美术实践活动;(3)学生能掌握一项以上(含一项)美术技能。
2.认知表现
认知表现主要包括欣赏评述、造型表现、设计应用、综合探索等四项内容。认知表现的测评分必测和选测两方面:欣赏评述为必测内容,采用笔试形式,由学校组织命题、施考、阅卷,并根据成绩确定为P等或者E等;造型表现(绘画、工艺制作等)、设计应用(创意设计等)、综合探索(主题探索等)为选测内容,由学生自选一项进行测评。教师根据其测试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
认知表现的选测、必测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认知表现评定为P等;测评结果含有E等,应评定为E等。认知表现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美术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美术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美术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美术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美术方面)B级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阶段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美术类获得奖项者。
实践与服务类
实践与服务包含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安全教育与实践三个分项。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1A2P或2A1P或3A,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A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3P,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P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E等。
社会实践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的内容和方式
测评的内容包括完成课时情况及社会实践表现两个方面。
1.完成课时情况
完成课时情况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过程完成课时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为P、E两等。完成2周的社会实践活动课时,包括参加区社会实践考核和学校劳动技术课程学习的,则可评定为P等,未完成社会实践活动课时和学校劳动技术课程学习的,则评定为E等。
2.社会实践表现
社会实践表现的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及成效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测评由班级评定委员会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进行综合评定。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完成课时情况及社会实践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社会实践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社会实践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2个P等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参加区级及以上的中学生劳动技术操作比赛并获奖的;
(2)初中阶段参加区级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发明及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并获奖的;
(3)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中小学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并获奖的;
(4)初中阶段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科技活动并获奖的;
(5)初中阶段参加学校组织的比赛和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奖”等社会实践类荣誉称号者。(校级比例获奖人数控制在参赛总人数的1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