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2009年区级医院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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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青岛市人事局 2009-6-17 7:34:10 |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的规定,现将青岛开发区区级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青岛开发区两家区级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4名(详见《青岛开发区2009年区级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等其他条件(各专业均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青岛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东会议室(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浦江路7号) 报名联系电话:0532-86989291(政策咨询电话),0532-86896556(报名电话)。 4、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青岛开发区生源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地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专业证明(研究生学历由毕业学校出具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背面写好姓名);填报《青岛开发区2009年区级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同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或相关证明材料1份;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5、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6、招聘职位计划与报名人数形不成1:3比例的,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紧缺急需岗位报名形不成1:3比例的,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等,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各招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相关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有关信息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发布。 3、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百分制总成绩。 4、考试成绩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聘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用人部门1个聘用计划中出现多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招聘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落户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需按《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开办发〔2005〕27号)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聘用后,如果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资格。 (二)青岛开发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青岛开发区卫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89291 青岛开发区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8030
附件:1、《青岛开发区2009年区级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2、《青岛开发区2009年区级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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