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报考市属卫生事业单位的部属高校名单
(一)具有医药学院的国家“985”重点建设的教育部属高校: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开大学、东北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兰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二)卫生部属高校:北京协和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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