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事厅《关于统一组织我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49号)和南平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南教人[2009]37号)精神,为做好我区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人数15名
1、小学英语8名,其中洋后学校(小学部)1名、巨口中心小学2名、炉下中心小学1名、樟湖中心小学1名、夏道中心小学2名、王台中心小学1名。
2、小学音乐5名,其中洋后学校(小学部)1名、塔前中心小学1名、炉下中心小学1名、夏道中心小学1名、王台中心小学1名。
3、小学美术2名,其中洋后学校(小学部)1名、塔前中心小学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对口。
4、具备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办法
1、应聘对象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笔试内容和组织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笔试后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并在面试前确定面试合格线。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在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办法采取片断教学的方式进行。教材使用南平市延平区小学现行教材,备课时间为60分钟,片断教学时间为20分钟。
3、考试总分计分办法。参加笔试、面试应聘对象考试总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持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99-8832540
五、确定聘用人员
1、体检: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执行。
2、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数,按应聘者报考学科的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合格的拟聘对象,按应聘者报考学科的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有招聘该学科岗位的学校,若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聘用岗位空缺,则按应聘者报考学科的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工作
成立公开招聘新教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股,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工作。招聘工作各相关信息和成绩还将在南平延平教育网(www.npypjy.com)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区人事局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