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招考公务员资格原件审查及专业考试通知
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局资格原件审查及专业考试时间通知如下:
一、资格原件审查
(一)时间:2008年3月30--31日
1、报考市区财税管理(一)(二)(三)(四)职位的考生3月30日上午9:00—12:00资格审查。
2、报考市区财税管理(五)(六)、综合管理职位以及报考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武清、塘沽各地税局的考生3月30日下午1:30—5:00资格审查。
3、报考汉沽、大港、静海、宁河、宝坻、蓟县各地税局的考生3月31日上午9:00—12:00资格审查。
(二)地点:天津市财经学校(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综合楼4楼。
(三)相关证件:
1、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学生证、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
2、非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
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原件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考试
(一)时间:2008年4月2日
上午9:00—11:30: “计算机、数学相关”专业笔试和“法律、法学、中文、人力资源管理、英语、文史类”专业笔试。
下午1:30—4:00“财政、税务、会计相关”专业和“审计”专业。
下午1:30—4:00“计算机、数学相关”专业上机考试。
(二)地点:天津市财经学校(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综合楼。
(三)携带证件: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四)专业考试范围
1、“财政、税务、会计相关”和“审计”专业:笔试会计基础知识,可携带计算器。
2、“计算机、数学相关”专业:分笔试和上机测试计算机基础知识(含软件、网络和硬件方面)。
3、“法律、法学、中文、人力资源管理、英语、文史类”专业:统一笔试写作。
咨询电话:022--23303770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处
200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