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08年报考公安院校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1.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不招收往届生且考生年龄不得超过20周岁)。
2.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其中,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警卫学专业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5厘米。身体匀称。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公安局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招收的法学专业应用技术本科(公安法制方向)和重庆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身体匀称。
3.理科类专业,考生的裸眼视力应在4.9(相当于原国际标准0.8)以上;文科类专业,考生的裸眼视力应在4.8(相当于原国际标准0.6)以上。报考重庆市公安局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招收的法学专业应用技术本科(公安法制方向)的考生和报考重庆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裸眼视力应在4.8(相当于原国际标准0.6)以上。无色盲、色弱。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疤麻、对眼、斜眼、斜肩、斜颈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纹身、少年白头、驼背,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无各种残疾。本人及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5.无各种疾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6.普通高考体检时,身体检查达不到以上标准的考生,不能报考公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