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辽宁省招考部门公布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对招生录取有疑问的考生及其家长可以从中找到答案。
一、普通类投档办法。
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调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在面试、政审、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公安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在面试、军检、政审合格考生中,军队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省招考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本科 A段、 B段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招生计划数在200人以下的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招生计划数在200人以上的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在第一批本科 A段开始投档前先行投档、录取。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在试点高校所在批次(段)开始投档前先行投档、录取。
二、定向就业招生:入学注册前需签定向就业协议。
(1)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不得指定行业、单位或局部地区生源范围招生。
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按有关政策一旦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等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等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入学资格。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就业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只择优录取第一院校志愿且有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志愿的考生。
(2)少数民族定向招生,学校先按招生计划择优(不分民族)录满非定向招生部分,再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少数民族定向招生部分。
(3)高等学校同地方政府联合办学招生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该校且有联合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三、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录取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适当降低分数投档录取,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专科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四、高等学校民族班只录取有民族班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五、为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特殊教育专业招生不受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限制,根据招生计划,在报考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六、省内市属院校的指标到市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未完成时,可以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适当降低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录不满,转为全省统招。
七、提前录取专科学校与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同批录取。提前录取专科院校中的公安院校录取时,按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最多不能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在提前批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且经公安院校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八、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九、各批次未完成的院校剩余计划,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考生可重新填报“征求志愿”,进行补充录取。补充录取时,先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公布的高校剩余招生计划和未被录取考生重新填报的“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如部分高校计划仍未完成,可适当降低分数,仍按照考生重新填报的“征求志愿”(原始志愿作废)投档录取。辽宁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十、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本、专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录取。中职升高职本科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专科院校录取。
十一、考生被录取后,根据录取高校的要求,自带由中学(往届生由县区招考办)密封后的纸档案到高校报到。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及高职院校录取时间安排看仔细

做好填报志愿的工作,对考生来说也是同样重要的;而要 想报个“好志愿”,就必须先把各项招生录取规则吃透。
■新商报记者徐阳
昨日,辽宁省招考部门公布了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新商报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及中职升高职院校的录取时间。
普通类
1.香港十所单独招生院校录取:7月7日前。2.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录取:7月7日下午至9日。3.提前录取专科学校录取:7月8日至10日。4.艺术特长生录取,第一批本科 A段院校自主招生录取:7月7日至9日。5.第一批录取本科 A段院校录取:7月11日至15日1200。
重点提示:7月14日800—1200,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签字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征求志愿”。
6.第一批本科 B段院校自主招生录取:7月15日1400—1700。7.第一批录取本科 B段院校录取:7月15日1900至20日1200。
重点提示:7月19日800—1200,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签字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征求志愿”。
8.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7月20日1400至27日录取。
重点提示:7月25日800—1700,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签字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征求志愿”。
9.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7月28日至8月3日录取。
重点提示:8月1日800—1700,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签字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征求志愿”。
10.专科(高职)院校录取:8月4日至12日。
重点提示:8月9日800—1700,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签字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征求志愿”。
艺术类:
1.艺术类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7月6日2000至8日。2.艺术类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7月9日至10日。3.艺术类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录取:7月11日至15日。4.艺术类专科院校录取:8月1日至3日。
体育类:
1.体育类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7月7日至10日。2.体育类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7月15日至19日。3.体育类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7月21日至26日。4.体育类专科院校录取:7月30日至8月3日。
中职升高职:
1.中职升高职院校本科院校录取:7月8日至13日。2.中职升高职院校专科院校录取:7月14日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