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全国高考 > 江苏高考 > 文章正文
 
2008年江苏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实施办法公布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腾讯教育 2008-2-27 10:09:45
7.“汽车”和“纺织服装” 类考生分别参加“机电一体化”和“艺术”类专业考试。


九、评分与阅卷


1.专业技能考试评分工作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统一组织,具体评分工作由各专业联考办承担并负责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2.专业综合理论和文化基础课统一考试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具体阅卷工作委托南京农业大学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考试成绩由市、县教育局职业教育部门(招办)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及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试成绩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十、免试及加分政策


1.考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招生院校可免试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可免试录取本科专业。


2.考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三等奖、省级比赛二等奖获得者,招生录取时总分加50分。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和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可优先录取。


4.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照顾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录取时由高校按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


1.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和网上录取平台,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各批次的录取工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学校提出的调档比例,向学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各批次生源调剂工作。


2.录取分两个批次,即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具体录取事项和相关录取政策另行通知。


3.考试院于4月30日将免试生材料和电子信息提供给有关高校,有关高校必须在5月5日前确定免试生的录取专业,并将录取情况通知考生本人。


十二、收费标准


1.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2007)153号、(2007)423号,苏财综(2007)26号、(2007)92号,省教育厅苏教财(2007)89号文件规定,专业综合理论和文化基础课考试费按每生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门26元收取。承办报名考试工作的市教育局职业教育部门(招办)报名阶段只收取报名费,在发放文化统考准考证时再收取考试费,统考结束后一个月内按每生46元的标准上缴省教育考试院(帐号:033121005040000222,开户行:农行云南路支行)。


2.专业技能考试费按每生每门40元收取,艺术类专业测试费按每生每科60元收取。各考点院校在发放专业技能准考证时按此标准收取。


十三、考生档案移交工作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介质档案材料,入学报到后移交给高校。具体移交工作参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暂行规定》([苏招委] (2001)08号文件)执行。


十四、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周密部署,确保对口单招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工作环节多、时间要求紧、工作要求高。因此,各市、县教育局、各专业联考委应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周密部署,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各市、县教育局职业教育部门(招办)、中等职业学校要明确分工,相互支持、配合,通力协作,做细、做实,做好对口单招资格审核、报名、体检、志愿填报、统考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同各专业联考委以及考点院校的沟通和协调,精心组织专业技能考试送考工作,确保考生考试期间的顺利和安全。


各专业联考委和考点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服务观念,积极主动地做好专业技能考试的各项组织和服务工作,在命题、评分、保密等环节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各市教育局和各专业联考委要进一步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今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工作。

上一页  [1] [2]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