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也允许社会人士报考,成绩合格颁发高中同等学力证书
晨报讯(记者 岳巍)3月30日至4月1日辽宁省将首次举行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从3月1日到5日,全省高二学生和社会公民就可报名参加。
此次学业水平考试受到广泛关注,因为这是继我省“会考”消失多年后,出现的全新的高中生“毕业考试”。
时间:3月30日至4月1日
昨日,省招考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即将在我省首次举行的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今年起,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定为每年3月份。今年考试将于3月30日至4月1日期间举行。报名工作将于3月1日至5日进行。
高二学生必须参加考试,并将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普通高中高一、高三年级在籍生,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在籍生,及义务教育阶段在籍生(初中、小学)不允许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社会上其他人员和外省在我省借读的学生可自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颁发高中同等学力证书。
以沈阳为例:要到户口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报名,报考时需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经区、县(市)招考办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成绩不及格来年再考
我省会考已消失多年,在会考消失和学业水平考试推出之间,各市根据各自情况进行高中“毕业考试”。
关于学业水平考试,省招考办副主任花蕾介绍,成绩将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100~90分为A级,89~75分为B级,74~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
只有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C”等级(含)以上,且考查科目四科以上达到合格者方能毕业。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为D等级、考查科目成绩为不合格者,参加下一年考试科目成绩记录不得超过B级(含B级),参加下一年考查科目考试通过后,成绩记为合格。如果再不合格,学生可以在接下来的一年继续考试,直到合格为止。
按照教育部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将与高考录取逐步“挂钩”。花蕾介绍,目前我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计入学生档案,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之后我省会根据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深入来提高该成绩在高校录取中的权重。
考试不分文理科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分文理科,文科生和理科生的考试试卷都是相同的,考试科目涵盖普通高中课程的全部科目,分为考试、测试和考查三部分。
考试科目:语文(包括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包括英、日、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个科目。
考查科目:考查科目为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
测试科目:测试科目为体育与健康。
3月30日上午考语文(汉语文),下午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3月31日上午考数学,下午考物理、化学、生物
4月1日上午考英语(日语、俄语)信息技术,下午考朝语文、蒙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