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招生办获悉,辽宁省2013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将于1月10日开始。根据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市招生办就2013年我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作出安排。
全市普通高中高二在校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社会上其他人员可以自愿考试;上年报考有不合格科目的普通高中高三学生及其他考生必须参加考试。普通高中高一在籍生不允许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不合格的高二年级考生可参加次年考试。
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在籍学生(含在外地借读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统一到区市县招办申请报名。其他考生到户口所在区市县招生办报名。上年已经合格科目,不允许重新考试。参加过上一年考试的考生需为报名点提供原来使用过的考生号。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地或异地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第二次报名信息,以虚假材料实行重复报名等情节严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生资格等处理。考生必须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