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教招考中发〔2012〕16号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2-2013年第一学期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3年1月12-13日进行。为使此项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此次考试是我区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第一次。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普通高中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高对学业水平考试意义和目的的认识,并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动员和咨询解释工作,让考生、家长及社会了解和认识此项考试的重要性,确保形成学业水平考试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准备,周密部署
根据自治区2012年12月7日考务工作培训会的统一部署,各盟市要积极组织协调,及时召开盟市、旗县(区)、考点三级考务工作培训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考务工作方案。在考务安排、考点考场设置、施考程序以及试卷保密室管理等方面,与普通高考的模式与做法一样,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施考程序(暂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试卷保密室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1月12日 上午9:00—10:30 生物,
2013年1月12日 下午3:00—4:30 历史,
2013年1月13日 上午 9:00—10:30 地理。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各旗县(区)在考前一周打印并发放给所有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