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地招考办要切实做好试卷的领、送、保管工作。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同志从事该项工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环节不出差错。领、送试卷时必须由考区招考办公室负责人亲自带队,持介绍信,三人以上(包括公安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领送工作。试卷到达后再次清点入库并报告普招与会考处。保管试卷要昼夜值班,加强防范措施,切实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领取试卷时,各考区招考办公室首先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财务科办理交款手续,然后持发票到普招与会考处办理提卷手续。
(六)各考点领取试卷时间安排
7月4日:茫崖、石油局、大柴旦、天峻、格尔木、德令哈、都兰、乌兰、同仁、尖扎。
7月5日:玛沁、门源、祁连、同德、贵南、贵德、共和。
7月6日:海北、民和、乐都、平安、湟中、湟源、互助、城西、城中、城东、城北、大通、循化、化隆。
(七)领取试卷地点:省考试管理中心办公楼。
(八)各考点招考办送卷地点、时间:
1.送卷地点:省考试管理中心。
2.送卷时间:
(1)城西、城中、城东、城北四区每天下午考完后送卷。
(2)大通、平安、乐都、民和、互助、湟中、湟源、化隆、循化、同仁、尖扎、门源、祁连、海北、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县7月12日送卷。
(3)玉树州、果洛州、海西州、石油局各考点的试卷务于7月12日准时起运,7月13日前完成交卷工作。
(九)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各级考试机构须按《2012年青海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见附件)按时上报相关内容,并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室的值班记录。自2012年7月4起直到考试结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值班电话为0971—6305073。
三、工作要求
各级招考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挑选业务能力强、踏实肯干又熟悉计算机报名内容、程序和设备的管理应用人员参与本次工作,不允许有迟报、漏报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对监考教师、学生有关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杜绝考试违纪现象的发生。对考试出现大面积舞弊、试卷雷同问题,要严肃查处,追究监考教师和主考的责任,维护考试信誉。各州(地、市)招考办公室要向本辖区选派巡视员,做好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2012年青海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