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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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网络整理 2007-9-12 9:25:21 |
苏州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苏州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学校一般应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申请材料
1、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陈述(介绍自己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曾参加过的研究工作等);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考生于10月8日前将自己的申请材料以特快方式寄到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5006。
2、经初审后,我校将于2007年10月中旬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
3、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本科学习所在学校的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母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4、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取免试研究生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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