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整体实力进入全国高师院校和全国地方大学的先进行列。学校地处闽江之畔,现有长安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和闽侯新校区(福州市闽侯上街),风景优美,设施先进,师资雄厚。有教职员工2600多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899人, 高级职称730人。校本部承担普通本科教学的有 18 个学院,设有 56 个本科专业;校本部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近 2 万人,各类研究生 4600 多人,海外教育学生数量不断增加。
学校拥有 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16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 个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 ) ,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已与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学校秉承“知明行笃、立诚致广”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正朝着综合性、有特色、开放型、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大踏步前进。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有着六十六年的悠久历史,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办学层次结构合理,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氛围浓厚,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学院现有专业教师73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4人;全日制本科生836人,各类研究生119人。学院拥有美术学博士点,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3个硕士点,4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中国画创作与理论研究中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拥有校级美术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漆艺创作与研究中心。学院先后被教育部列为“全国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和“国家体育与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为省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为校级重点学科。学院设施完善,各类现代教学用房面积达8000平方米,12300平方米的新校区美术楼群正在建设中。
学院教师在2004年全国十届美展上有13件作品入选,并有3件作品分别获得金、银和铜奖。学生在2005年教育部举办的《首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有2件作品获得一等奖,1件获得二等奖。此外,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作品参加全国性大赛均获得好成绩。
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1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闽教学〔2007〕3号)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 |
层次 |
招生人数分布 |
学费 |
备注 |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国家基地班)、美术学(师范)] |
本科 |
100名(福建省内50名、省外50名) |
8000
元/年 |
其中20名国家基地班名额(在大二结束后进行基地班选拔),含80名师范类名额(在大二结束后分选中国画、油画、装饰画专业方向)。 |
艺术设计和服装设计与工程类 |
本科 |
100名(福建省内50名、省外50名) |
8000
元/年 |
其中含70名艺术设计学(在大一结束后进行分选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影视动画设计专业方向),30名服装设计与工程(在大一结束后分选专业)。 |
注:1.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2.面向福建、山东、江苏、山西、湖北、江西、河北、河南、湖南等九个省份招生。福建省外计划将按各考点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3.实行大类专业招生,入学后第一年为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考点 |
报名日期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江苏 |
2007年2月27、28日 |
2007年3月1日 |
上午:
素描:
8:00—11:00
速写:
11:00—12:00
下午:
色彩:
14:00—17:00 |
徐州矿务一中 |
山东 |
2007年3月2、3日 |
2007年3月4日 |
潍坊市招办 |
山西 |
2007年3月7、8日 |
2007年3月9日 |
太原科技学院 |
湖北 |
2007年3月7、8日 |
2007年3月10日 |
湖北考试院 |
江西 |
2007年3月10、11日 |
2007年3月12日 |
江西师范大学 |
河北 |
2007年3月10、11日 |
2007年3月12日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河南 |
2007年3月7、8日 |
2007年3月9日 |
郑州大学(南校区) |
湖南 |
2007年3月16、17日 |
2007年3月18日 |
湖南师范大学 |
注:考生到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山东、江苏、山西、湖北、江西、河北、河南、湖南等八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到所属省份所设考点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介绍信)和考生所在地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等参加报名,并交报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1张(背后写上姓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3.报名时须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含初、复试)共150元。
五、专业考试要求
初、复试:素描(头像)、速写(人物)、色彩(静物)。
六、录取规则
1.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07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2.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其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上述的本科控制线,且专业成绩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所有考生的前5名,则予以优先录取。
3.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4.专业文考综合分按如下公式计算: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其中,福建省内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省统考专业成绩,福建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5.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事项
1.2007年有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美术学院)0591-83465233、83436118(兼传真)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
邮 编:350007
福建师范大学
二○○七年一月